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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收購玉米被判刑 市場服務意識有欠缺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16 18:09:55


  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農民王力軍從周邊糧農手中收購玉米賣給糧庫,在被當地工商局等相關部門查獲後,臨河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他所退繳的非法獲利6000元,也由偵查機關上繳國庫。此事在去年曝光後,曾引起廣泛關注。日前,王力軍的律師向外界透露,此案2月13日由巴彥淖爾市中院再審。

  “玉米案”再審,意味著案件走向明朗。這是因為,此案不僅在輿論場上廣受爭議,而且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視。最高法在去年12月就此案作出再審決定書,認為王力軍從糧農處收購玉米賣予糧庫,在糧農與糧庫之間起了橋梁紐帶作用,沒有破壞糧食流通的主渠道,沒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且不具有與刑法第225條規定的非法經營罪前三項行為相當的社會危害性,不具有刑事處罰的必要性。因此,最高法指令巴彥淖爾市中院進行再審。有最高法的明確指令,王力軍有很大可能重獲自由。可以說,臨河區法院的判決有失公允,巴彥淖爾市中院需要以法律程序糾正。

  王力軍將糧農手中零散的玉米收購上來,集中在一起出售給國家的糧庫,他從事的是一種正常的市場經營活動。王力軍所從事的是糧食的購銷,在計劃經濟時代,這屬於國家的統購統銷物資,民間不可參與,但改革開放以後,糧食購銷領域鐵板一塊的市場壟斷體制早已被打破。對於農民自產的小額農副產品,國家早就允許實行市場化經營。改革開放近40年,糧食市場放開以後,將一位從事正常市場活動的個體經營者扣以“非法經營”的罪名,明顯違反了社會的常識。

  那麼,這起讓人覺得匪夷所思的“玉米案”為什麼會發生?這起案件是由當地工商行政部門根據群衆舉報查獲并提起司法處理的,工商行政部門認為王力軍的問題在於無證經營。無證經營,確實違反了工商管理的要求,并且容易造成假冒偽劣產品泛濫和偷稅漏稅的問題,從這一點來看,工商部門對王力軍的查處“於法有據”。但是,工商在接到群衆舉報後卻可以有兩種選擇,一種就是我們看到的對王力軍“繩之以法”,還有一種則是幫助王力軍將相關手續辦好,使他能够依法經營。

  很顯然,這兩種選擇的結果是不一樣的,前者鏟除了“非法經營”,如果當地糧庫限於人力不願意從事這種零散收購,糧農要將手裡的玉米及時售出要花費很多精力,也不一定能賣出好價錢;後者將“非法”轉為合法,方便了當地糧農的銷售,王力軍本人由此能走上創業的道路,工商部門將他的經營納入了規範管理的軌道,國家也能够按現行規章收取相應稅費。兩種不同的市場管理手段,優劣一目了然。“玉米案”之所以釀成,工商行政部門缺少對市場的服務意識,顯然是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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