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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共有產權房”杜絕鑽政策空子套利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8-09 20:04:55


  2017年的7月,見證了“租購并舉”的星火在神州大地形成燎原之勢。從廣州出台租賃16條政策,到杭州、武漢、鄭州等12城試點住房租賃,再到無錫允許租賃住宅落戶,以及山東租房人享有義務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一時間“租購同權”成了這個夏天最炙手可熱的“新”詞。而日前北京出台的《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將輿論再次推到了新的高點。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2016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這一口號時,大多數人心中都打了個問號,尤其是在北京、深圳、上海等房價高企的超大城市,“住有所居”簡直是遙不可及的夢想。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次北京推出的“新政”——共有產權住房,不是全新的、獨立的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形式,而是利用產權手段,讓政府保障清晰地、定量地和動態地體現在產權上,讓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直接獲得住房,進而減輕整個社會的住房負擔。

新政不“新”

  “共有產權”也并不是一個新詞了。

  早在2014年,共有產權就被寫入了政府工作報告。住建部將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黃石、淮安等6個城市列為全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隨即,湖北黃石率先創立了“共有產權房”制度,初期以租為主、先租後售,到中後期,則可租可售、租售并舉,既解決了不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又調動了保障對象的積極性,給長期困擾政府的保障性住房退出難問題指出了一條明路。

  三年後,這一政策終於在北京也初見端倪。8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網站略顯調皮地以“《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征集意見啦”為題,發布了這一重磅消息。該辦法指出,共有產權住房政策通過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方式,主要受惠人是符合保障條件的部分戶籍人口的居民和常住人口居民,其中“新北京人”分配不少於30%。共有產權住房可出租亦可出售,購買5年後,可按市場價格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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