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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共有產權住房:為民衆購房“托一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8-09 20:05:28


  今後,北京的“自住房”將被“共有產權住房”替代。8月3日,《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各區政府應根據共有產權住房需求等情況合理安排用地,用於滿足本區符合條件的居民家庭及重點人才居住需求。其中,滿足在本區工作的非本市戶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應不少於30%,也就是說,和自住房一樣,共有產權住房也覆蓋到了“新北京人”。

  所謂共有產權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設單位開發建設,銷售價格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雖然購買共有產權住房,購房者只能擁有住房的部分產權,但是政府不可能搬進去“居住”,所以,正如專家指出的,實際上是購買者擁有房屋的完全使用權。這樣也就有利於購買共有產權住房者,盡早改善自己的居住條件。

  雖然購買共有產權住房者,目前只能擁有房屋的部分產權,而等到其經濟能力增強,儲蓄增多,就可以優先從政府手中買下住房的另一部分產權,最終擁有房屋的全部產權。這就相當於政府先行給購房者“墊付”了部分購房資金,幫助購房者分期“逐步”購買房屋的產權,而購房者從一開始即能擁有房屋的完全使用權,實現安居夢想,并隨著自己經濟實力的增強,購買到房屋的全部產權。

  當前各地房屋價格高企,超出民衆的普遍購買能力,購房對於許多民衆來說,成為一種沉重的負擔。在這種情形下,像北京市這樣推出共有產權住房,實際上是政府為民衆購房“托一把”,是一種有利於促進民生改善的舉措。而且,北京市還將共有產權住房覆蓋到在當地就業的非戶籍人口,還有利於經由幫助改善非戶籍人口的居住條件,促進社會公平公正得到更大程度上的實現。

  此外,正如有關專家指出的,如果共有產權住房的量足够大,還能影響樓市的走向,起到平抑房屋市場銷售價格的效用,有利於穩定與降低房價。綜合這些方面因素考量,共有產權住房值得在更大的範圍內推廣,更多的地方政府可以經由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幫助民衆改善居住條件,促進民生福祉提升,并發揮平抑房價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來源:市場導報 作者: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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