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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紅罐涼茶包裝共享判決具有標杆意義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8-21 19:45:59


  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的“紅罐包裝之爭”終於有結果了,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對涉案“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貢獻,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

  持續多年的加多寶與王老吉之間的紅罐包裝之爭終於畫上了句號。這樣的判決結果,或許王老吉很不滿意,但對於受益一方的加多寶來說,其實已經沒有太大的實質性意義。因為這幾年,加多寶早已經放棄了人們熟悉的紅罐包裝涼茶,全新打造了金罐包裝涼茶,而且金罐包裝的加多寶涼茶逐漸深入人心,占據了不小的市場份額。

  但是,王老吉與加多寶共享紅罐包裝涼茶的判決結果,在筆者看來,并不像一些人說的那樣是在和稀泥。相反,從法律層面和司法判決層面說,紅罐涼茶共享的判決具有重大的標杆意義,為今後這類糾紛提供了一個示範案例,這個判決結果也符合大衆的期望和社會的公平正義。

  了解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的“紅罐包裝之爭”官司前因後果的人都知道,紅罐包裝涼茶的真正設計者不是王老吉,而是加多寶,并取得了外觀專利權。但加多寶當初在使用紅罐包裝涼茶時,是租用的“王老吉”商標。這就出現了商標權與商品包裝裝潢權是否可以分離的問題,也是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的“紅罐包裝之爭”核心問題所在,最高法的判決無疑是支持商標權與商品包裝裝潢權可以分離。

  從法律角度說,商標是受《商標法》的保護,而商品的包裝、裝潢是受《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兩者適用的法律并不完全相同。加多寶在租賃“王老吉”商標期間,盡管許可將“王老吉”的商標與加多寶設計的紅罐包裝組合在一起使用,但二者的權利仍然各有所屬,并不等於加多寶租賃“王老吉”商標,就將自己的設計包裝讓給了王老吉。當商標租賃使用權到期或解約後,商標和商品包裝、裝潢作為各自的財產,應當是分道揚鑣、各歸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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