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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有償點評難掩虛假廣告本質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9-14 20:19:04


  網上購物先看點評是不少人的習慣性動作。互聯網購物不具備實體店的親歷性,消費者更難知道商品的實際情況,而互聯網商家的廣告都是“王婆賣瓜,自賣自誇”,很難令人信服。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選擇相信群衆是網民降低網購風險的好方法。如果網購者在購物平台上看到一段篇幅較長、點評認真詳盡的用戶體驗,很容易怦然心動而下單付款。但是這篇充滿真誠的用戶體驗有可能是精心編造的謊言,消費者對此的輕信的話就如同跳進了被挖好的坑。此類有模有樣的所謂“測評筆記”“用戶體驗”,不少就是商家從寫手那裡花錢購買的。報道就指出很普通的分享筆記是20元到30元一篇,測評筆記會貴一點,大約50元到80元。而這些被寫手認真點評過的產品,寫手本人或許根本沒用過,出資方給寫手資料,要求寫手怎麼寫,寫手就怎麼寫。

  給錢就給從未使用過的商品寫點評,這是赤裸裸的造假,對消費者的選擇產生誤導,直接傷害消費者的知情權,還會傷害網購的公信力。長此以往,就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效應,購買虛假點評的商家會淘汰誠信經營者,網購市場造假成風,甚至成為難以消除的潛規則。

  此類有償點評不僅影響網購市場的秩序,還涉嫌違反廣告法。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活動,要受廣告法的約束。商家讓寫手有償寫網評的行為顯然屬於商業廣告行為。廣告法規定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其中“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被明確認定為虛假廣告的表現形式。根據廣告法有關規定,虛假廣告的參與者既要承擔行政責任,也可能承擔民事責任。其中,購物平台屬於廣告的經營者和發布者,有核對廣告內容的審查義務,不能以各種理由撇清責任。

  顯而易見,有償點評難掩虛假廣告的本質,對於這種“托兒”要依法進行遏制,追究參與者的法律責任,還要警惕因互聯網的開放性而擴大虛假廣告的負面影響。首先商家要秉持誠信經營的理念,不能花錢購買有償點評,喪失誠信的經營只會換來短暫的虛假繁榮。其次寫手們也不要丟掉良知與誠信賺取灰色收入,長期參與弄虛作假,自身也會成為虛假廣告的受害者。最後網購平台要積極消除有償點評,實行點評實名制并定期檢查,“誰點評誰負責”,還要建立舉報機制,完善網購信用懲戒機制。(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劉勛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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