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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手藝應公開還是秘藏?
http://www.CRNTT.com   2017-10-20 23:30:23


  最近,江蘇省非遺項目“宜興青瓷制作技藝”代表性傳承人詹杏娣將凝聚自己半輩子心血的青瓷釉料配方捐獻給無錫地區,免費供公衆使用。

  這一做法引發了人們對於傳統手工藝生存困境的關注,而詹杏娣公布配方的行為也引來許多不同意見,有人認為公開配方技術,可以幫助傳統手藝更好的傳承,也有人認為,不尊重知識產權,反而會加劇傳統手藝的消亡。

正方 非遺的價值是文化

  高巍(民俗學家)

  非遺和知識產權,是兩個不同領域的概念,可能有人覺得某種秘技、秘方有知識產權的問題,但實際上和非遺這個概念沒有太大關系。舉例來說,老北京的傳統手藝,毛猴也好、面人也好、棕人也好,從技法上來說,沒有特別大的差別,并不存在某種獨有的、核心的機密,一個做毛猴的,未必就不會做棕人,所以也就很難界定知識產權的問題。更有意思的是,即便是同一門技藝,也可以有多個非遺項目、多個傳承人,比如泥人,有天津的泥人,北京的泥人,追本溯源,都傳自同門,但卻是不同的非遺項目。

  非遺真正的價值不是技術的價值,而是文化價值,是它所凝聚的人類的某種記憶所帶來的價值。技術本身的價值反而不重要,為什麼這麼說呢?比如某種傳統的玩具手藝,它的價值在於它代表著我們過去的某種文化、歷史、記憶,而不是在今天能創造多少利益。事實上,不少傳統手藝,在今天其實并不太容易獲得人們的認可,一方面這些技術大多是手工藝,無法和現代工業生產競爭,用傳統手工藝做一個的工夫,機器能做無數個,成本沒法兒比較。另一方面,這些作品造型、審美等都是過去的,而人類的審美總是在變化,也就是說,傳統的工藝品,在今天,并不都能被人們喜歡。綜合兩者,這些造型單調、審美功能不高、價格偏偏又很貴的工藝品,和現代工業生產的造型豐富、符合現代人審美情趣、同時又功能多樣的產品比起來,人們選擇哪個,很容易判斷。

  所以,把非遺和支持產權放在一起,其實是一種誤區。在今天,保護非遺也好,開發非遺也好,最重要的是保護和開發它的文化價值,而非商業價值。目前全世界大都以扶持為主要手段,但這只是暫時性的,很多非遺項目,本身沒有活起來,沒有走進人們的日常生活,單靠扶持是很難長久的,就好像剪紙,一張紙片不貴,但過去也是要買的,沒有說用紙的時候去哪兒領一沓。

  很多時候,非遺傳承的困境也正在這裡,一方面和現在社會脫節,一方面它的文化價值又沒有開發出來。怎樣開發呢?我想有幾個方面需要重視,一是通過非遺讓人們獲得對歷史、文化的認知,讓人們知道,我們的過去是怎樣的,我們擁有過什麼樣的東西。另一方面,非遺本身的技藝也在不斷的變化和調整,適應現代人生活。不能一成不變,就好像釀醋,如果完全依照過去的技藝,肯定產量很低,價格卻很高,這有什麼意義呢?

  還有一些傳統技藝,在今天已經不再具備實用的價值了,也很難開發出新的實用價值,沒有了融入生活的途徑,這樣的非遺當然也要保護,但保護的方法則是另外一種,比如通過文字、影像記錄下來,放在博物館裡保護起來,讓後來人知道,我們有過這樣的東西就可以了。一定要把這些記憶重新推廣開來,反而不太合適,也很難有效果。

  保護非遺是所有人的共識,但是如何保護,保護的核心是什麼,一定要有一個清晰的認識,非遺注重的一定是技藝背後的文化價值,而非技藝本身。所以,知識產權也好、專利也好,對於保護、傳承、開發非遺的文化價值,并沒有好處。

反方 尊重權益同時去激勵

  梁固本(著名律師)

  從非遺本身的角度來說,非遺是人類共同的財富,這毫無疑問。但實際的傳承過程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比如不少傳統技藝,在歷史的傳承過程中,都是通過少數人群、甚至是特定的家庭一代代傳下來的。他們對這些人類財富的傳承,有重要的貢獻和作用,這也是不能否認的。

  當今社會,對非遺的保護一般都是通過各種渠道的扶持來實現的,但我想,扶持是為了未來繼續傳承下去,但對過去乃至現在的傳承沒有給予足够的認可,所以我覺得其實可以通過一些措施,給予傳承人一定的獎勵,肯定他們過去做過的貢獻。如果涉及到一些技術上的機密,比如秘方、秘技之類,還可以比照商業價值,給予一定的支持和保護。

  昨天是今天的歷史,今天就是明天的歷史。從這個角度來說,應該保護傳承者的利益,一方面這是對非遺傳承的尊重,是對歷史文化的尊重,另一方面也對非遺未來的長遠發展有利。

  此外,在有條件有必要的情況下,還可以引入公益或半公益的方法,引導和鼓勵民間公益組織,對非遺項目加以支持和開發。有些東西看似過時了,但在今天這個多元化的時代,很難說什麼時候它就會重新流行起來。比如京劇,過去許多人都覺得京劇過時了,但在今天,聽京劇的人越來越多,時代是不斷變化的,一種東西是否會被人們認可、喜歡,是否會成為流行,往往是無法判斷的,說不定哪個看似瀕危的技藝,忽然就流行起來了呢?而一旦獲得市場的認可,還需要擔憂它的傳承嗎?

  所以,在保護的同時,也應該引入市場機制,讓傳統技藝、工藝有一個新的出路,僅僅保護起來是不够的,只有讓它重新流行起來,重新被人們接受和喜歡,才是最好的保護。

  如果要引入市場,當然就要保護傳承者的利益,一些秘方、秘技,在有利於保護的情況下,應該尊重傳承人的意願,如果傳承人考慮到同業競爭的問題,不願意公開,當然也尊重和保護他們的權益,這是毋庸置疑的,我們誰也沒有權利要求人家公開技藝,這不符合現代法治的精神。

  但同時,我們不得不看到,很多傳統的技藝、工藝在今天這個時代,生存、傳承都很困難,所以理應尋找更多、更好的保護和發揚的辦法。比如一些博物館、藝術院校、甚至普通的學校,完全可以聘請一些非遺傳承人做客座教授,將非遺引入教育機構,請他們教授技藝,讓更多的人有機會學習,這樣的現象現在已經有了,也是很好的嘗試,一方面有利於傳統技藝的傳承,一方面也保護了傳承人的利益。

  過去很多人都覺得秘不示人的方法有礙傳承,那種“傳內不傳外,傳子不傳女”的做法,使多少優秀的技藝、文化消失在了歷史的長河裡,所以公開看起來是保護傳承并且發揚光大的最佳途徑。但反過來,誰家有秘方絕藝,就讓人家公開,誰還會去認真鑽研技藝呢?

  非遺是一個龐大的體系,很難有一個通用的保護辦法。從個案上來說,我們當然可以呼籲整個社會大力救助,不惜代價地保護,但從整體來說,就必須有一個系統化、多樣化、開放式的體系,來促進非遺的傳承。

主持人說 專利的目的是共享

  盡管不少法學家認為,非遺技藝和知識產權之間有著難以回避的聯系,但在全世界範圍內,非遺的知識產權,仍舊是一個難有定論的問題,其中包括代際公平和代內公平的矛盾、個體與群體矛盾、文化和利益的矛盾等。

  從本質上來說,知識產權的保護,是為了推動知識的創新、進步和傳播,法律保護發明者、創造者的利益。但同時,所有的保護都是有期限的,我國《專利法》規定的專利權有三種,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專利權,其中發明專利權的有效保護期為20年,其餘兩種為10年,自申請之日算起,有效期滿後,成為公開技術,任何人都可以免費使用。不再續期。所以,法律保護知識產權,保護創造者的利益,但根本目的,卻是實現知識與技術的最終共享。即便如此,仍舊一直有學者反對知識產權保護,認為這會阻礙技術的發展。

  非遺大多是傳承久遠的技藝,這些技藝或許并沒有申請過專利,但保護非遺,本身的目的就是為了發揚傳統文化和技藝,傳承人的利益和文化的發揚光大之間,究竟應該如何協調,或許還需要更多的討論和思考。(來源:北京晨報 本版主持:周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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