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的趙先生開車闖黃燈,恰逢騎著電動車的李先生避讓其他車輛逆行,李先生隨後被撞傷,一審法院認定趙先生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判決賠償李先生各種損失共計19.8萬餘元,趙先生不服,提起上訴。4日上午,該案二審在北京一中院開庭審理。
為什麼闖黃燈的事故率這麼高?因為黃燈一般只有3秒,司機必須要趕在這3秒內通過路口,假如車輛已經越過“停車綫”,安全經過路口是可以的。但是,車輛假如從“停車綫”外闖黃燈,肯定會猛踩油門加速,必然疏於觀察來自其他方向的車輛,極易導致發生事故。另外,黃燈的警示作用低於紅燈,所以闖黃燈比闖紅燈的人數多,因此事故發生率比闖紅燈高。
此外,闖黃燈也容易讓路口成為“瓶頸”。我的司機朋友說,城市機動車數量雖多,如果調節車流量的路口使用正常,路口不會成為擁堵的“瓶頸”。
雖然交通法規定“黃燈亮後通過停止綫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未通過停止綫的車輛禁止通行。闖黃燈屬於違法行為,未通過停止綫時強行通行,其後果等同於闖紅燈”,但是,人們在路口經常看到,當對面已為黃燈時,這邊仍有司機猛踩油門越過“停車綫”闖黃燈。假如其他方向的司機也這麼闖黃燈,車輛停在半路上,整個路口附近就會成為停車場了。
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司機需要像對待紅燈那樣,心中務必給黃燈留個位置,萬萬不可為了搶幾秒鐘賠錢又受傷。(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王建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