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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街頭藝人”成為城市裡的文化風景
http://www.CRNTT.com   2018-04-21 22:45:39


  對於“街頭藝人”的態度,各地城市大不同。有的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支持也不反對;有的組織執法人員進行驅離,明確表示“街頭藝人”影響了城市秩序;而成都則以包容的情懷,讓“街頭藝人”合法化,讓他們有生存土壤,成為城市一道靚麗文化風景。

  每一個城市,都存在“街頭藝人”,每一個景區也都有“街頭藝人”。這些人的存在,是他們對幸福生活的期待,是他們自食其力的訴求。然而,由於一些城市認為“街頭藝人”影響城市秩序,而不願意給他們留下寬容空間,以至於讓“街頭藝人”只能是躲躲藏藏,管理人員來了,他們抱著樂器四處逃跑。等到管理人員走了,就又抱著自己的樂器席地而坐了。

  在反映歷史生活的電視劇裡,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場景:熱鬧的街頭,“街頭藝人”依靠雜耍賣藝生活,他們盡興的表演,圍觀者歡聲笑語。在感到“街頭藝人”表演精彩的時候,就會給予一定獎勵,以表達自己的認同。也因此,在那個貧窮的時代裡,“瞎子阿炳”給我們留下了一段凄美的故事,這個故事一直流傳至今,很多人的心頭還蕩漾著“阿炳樂聲”,那委婉的聲音,那凄涼的聲音,那訴求的聲音,那期待的聲音,就這樣成為了一個時代的文化傳奇。

  “街頭藝人”是一種文化現象。市井需要這樣的文化,這種文化不僅可以提升一個城市文化氛圍、民俗氛圍,而且可以活躍城市氣氛。不是只有電視裡的藝人才是藝人,我們的城市理應寬容草根藝人,很多優秀的文化,就是從草根文化發展演變而來的。想想往昔北京的“天橋藝人”,有多少不是從民間走向了高端?

  “街頭藝人”是一種生活方式。每一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都不能只活在情懷裡,都需要實際的生活。這些“街頭藝人”也需要生活,他們熱愛藝術,卻不能只為藝術而活,到街頭依靠藝術換取生活費用,也是積極的人生態度。城市應該包容更多“笑著活下去”的生活方式。

  一味的驅趕,不如學學成都的讓“街頭藝人”合法化,給“瞎子阿炳”們一個自食其力的精彩人生。(來源:南方網 作者:郭元鵬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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