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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龍舟不穿救生衣的警示
http://www.CRNTT.com   2018-04-26 19:13:39


  4月21日下午1點40分左右,廣西桂林秀峰區魯家村村民在桃花江劃龍舟時,兩艘龍舟發生側翻,翻船的龍舟長18米,荷載30人,發生碰撞翻舟時落水人數約60人,截至當晚10點15分,搜救工作全部結束,共造成17人遇難。

  參與救援的消防人員歸納了這場龍舟災難的四個原因:龍舟上的大多數人員都沒有穿救生衣;在事故發生的滾水壩前方,水情比較複雜,有漩渦和湍流,危險性比表面看起來大得多;落水者已經進行了較長距離的龍舟劃行,落水時體力已經快透支,難以及時擺脫危險區域;近期桂林的降雨導致桃花江江水渾濁,水流較快,危險性相應增加。

  在這些因素中,賽龍舟的人不穿救生衣無疑是災難的第一位重大因素。賽龍舟者如同游泳救生員一樣,穿救生衣應當是一個專業性和強制性的規定動作。但是,賽龍舟穿不穿救生衣似乎又是一個漫不經心的問題,遠沒有像開車系安全帶一樣受到人們的重視和法規的嚴管。

  多年來,各地的賽龍舟比賽,無論是正式的還是民間自發組織的,既有穿救生衣的,也有未穿救生衣的,甚至很多是赤裸上半身上陣,後兩者加起來遠遠多於穿救生衣的參與者。當地村民就表示,賽龍舟是當地重要傳統,沒有穿救生衣的習慣。

  中國龍舟協會有明確規定:參與龍舟比賽期間,所有人必須身穿救生衣;另外,參與者要具備水性,至少能够游200米以上;所有的參與者都要出示縣級以上醫療單位提供的健康證明,而且個人還要簽署健康承諾書。

  這場災難是種種違規的後果,當地也沒有認真評估賽龍舟水段是否安全和適宜。各方都認為,此次發生事故的水域危險,不適合龍舟比賽,是沒有批准的自發行為。

  即便如此,安全不能不顧,安全責任也不能沒有人負責。顯然,這個責任首先是要讓民俗行為的倡導者、組織者、參與者都要從傳統走向現代,充分認識賽龍舟的安全性問題,對安全賽龍舟進行廣泛的科學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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