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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垃圾短信被拉黑是什麼神操作?
http://www.CRNTT.com   2018-06-22 18:37:53


  近年來,垃圾短信泛濫成災,如營銷廣告、色情短信、電信詐騙等不良信息幾乎“無孔不入”,給廣大手機用戶造成了極大的困擾,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人們的正常生活乃至社會穩定。在這種情況下,“舉報垃圾短信”是大多數人都會做出的選擇。

  《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確規定:“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用戶同意後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商業性短信息的,應當停止向其發送。”同時,還規定:“用戶認為其受到商業性短信息侵擾或者收到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性內容的短信息的,可以向短信息服務提供者投訴或者向舉報中心舉報。”可見,舉報垃圾短信是用戶的正當權利,是向違法違規行為說“不”的正義之舉,有助於規範服務商和淨化通信環境,理應被鼓勵和肯定。

  令人咂舌的是,報道中的周先生多次舉報垃圾短信反被“拉黑”,還被告知“保證不再舉報”這樣的解封要求,這種強硬姿態和吊詭邏輯讓衆人“驚呆了”。這不僅侵犯了用戶的舉報權利,而且是一種赤裸裸的違規操作,“為了降低投訴率”更是掩耳盜鈴。正如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主任郝智超所言,這是“錯上加錯”的做法,是極不負責的表現。

  對於用戶的舉報內容,服務商應該予以重視并調查取證,作出相應回複和處理,而不應剝奪用戶的舉報權利。即便是出現了疑似“職業舉報人”或故意投訴、惡意投訴等以投訴為由謀取私利的行為,也應該查實清楚再處理,并想辦法修複舉報機制的漏洞,而不是隨意拉黑、一封了之,損害用戶的合法權益。

  對於“舉報垃圾短信反被拉黑”這種“神操作”,不能僅限於曝光和批評,有關部門應及時介入。一方面,在及時恢複當事人通信功能的基礎上,要對服務商拉黑舉報用戶的行為進行調查,核實短信服務商和運營商是否存在違規現象,并進行嚴厲懲處;另一方面,也要對垃圾信息治理相關制度進行評估和完善,構建起科學有效的舉報處理機制,防範用戶的投訴舉報信息遭到人為幹涉。(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莊媛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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