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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舉報垃圾短信卻被“拉黑”,監管不能裝睡
http://www.CRNTT.com   2018-06-22 18:44:44


  近日,據《成都商報》報道,成都的周先生年初發現自己收不到銀行的通知短信以及一些軟件的驗證碼短信。輾轉找到第三方短信發送服務商後,才被告知,因為多次向12321舉報垃圾短信,他的手機號被服務商拉入了黑名單,若要解封,需要保證不再舉報。報道稱,被拉黑的還不止周先生一人。

  每天被垃圾短信騷擾,是幾乎每個人都遭遇過的事情。但是沒有多少人能像周先生一樣,勇於維護自己不受垃圾短信騷擾的權利,采取多次舉報等維權行動。這不僅是周先生對於自身權益的保障,實際上也是在保護其他人的權益。我們應當向周先生致敬。

  而最應該感謝周先生的應當是第三方短信發送服務商。因為向公民發送垃圾短信,已經是違法之舉。《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確規定:“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用戶同意後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商業性短信息的,應當停止向其發送。”對於發送大量垃圾短信的第三方短信發送服務商,等於是每天都在違法。一旦被民衆集中舉報,就會面臨法律懲戒。

  但是,第三方短信發送服務商非但不感謝周先生,反而公然拉黑,并且強行要求周先生保證不再舉報,這已經是對周先生正常信息獲取權利的進一步侵害,堪稱錯上加錯。

  而第三方短信發送服務商之所以膽子如此大,無非是兩點。第一,像周先生這樣較真的用戶不多,槍打出頭鳥,拉黑周先生幾個人相對容易。第二,第三方短信發送服務商長期這麼做,也沒遇到太大的阻力,可見相關日常監管也不到位,助長了其囂張氣焰。

  垃圾短信大行其道,無非是背後隱藏的利益鏈條。工信部日前公布的數據顯示,2018年第一季度,受理垃圾短信舉報逾5萬件,營銷類占74.8%。涉嫌違法類占比為25.2%,主要涉及欺詐、非法經營活動等。據《南方都市報》2013年10月報道稱,群發一條垃圾短信收費僅僅為6分錢,委托方付出成本不高。通過106等短信群發通道推送的廣告短信,實際資費僅為3分錢左右;而廣告短信群發企業收取廣告主每條短信的費用則為5分錢以上,中間至少有2分錢利差。一家小型的廣告短信群發企業月發1000萬條短信,每月獲利不少於20萬元,而移動公司則從中直接獲利30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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