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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電商法正式落地 行業亂象將面臨嚴厲監管
http://www.CRNTT.com   2019-01-04 22:59:06


  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作為我國電商領域首部綜合性法律,引來市場廣泛關注。記者了解到,《電商法》針對早前輿論關注的個人代購、刷單、大數據殺熟、退押金難、捆綁搭售等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電商合規化

  數據顯示,2018年1-11月,我國網絡零售額達8.07萬億元,同比增長24.1%。其中,實物商品網絡零售額6.27萬億元,增長25.4%,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為18.2%,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的貢獻率達到44.1%。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億達(上海)律師事務所董毅智律師認為,本次將稅收問題納入《電商法》範疇既是對我國現行稅收制度的一個強調,也是電商法規範範圍的應有之義,同時也是我國將稅收制度逐漸收緊的信號。

  其次,新實施的《電商法》還對電子商務經營者作了明確規定:即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這也就意味著,無論是微信朋友圈裡的微商、抑或是在網絡直播平台銷售產品的主播,都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

  然而,《電商法》對於一些特殊的情況也作了明確的規定。比如,個人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或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則無須登記。這就體現出了電商法的“寬嚴相濟”和對“小零散”電商經營者的人文照顧。

  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國際貿易研究部主任趙萍表示:《電商法》出台後,我國電商將朝著信息更透明,責任主體更明確的方向發展。電商從業者及平台將成為擁有‘身份證’的經營主體,這也使得綫上綫下能更好地保持一致性,合規經營者將迎來更加溫暖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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