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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班”哪能替代義務教育
http://www.CRNTT.com   2019-04-24 15:53:16


  教育部門之所以出台相應通知,存在一定的現實背景,即近些年,各種各樣的“國學班”“讀經班”“書院”“私塾”遍地開花,且有不少家長對此趨之若鶩,如某著名歌手送其女兒就讀“華夏學宮”事件就鬧得沸沸揚揚。對此,還需重申一個常識,即接受義務教育既是公民的權利,又是公民的義務,擅自剝奪孩子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明顯違法,而且可能耽擱孩子的前途,又不明智。

  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准,適應教育教學需要。也就是說,父母或者監護人有義務確保其子女到符合條件的學校接受義務教育。違反者,由當地鄉鎮政府或者縣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梳理一些報道可知,所謂的各種“國學班”,基本上沒有辦學資質、不能頒發學歷,此次教育部的相關通知,主要就是針對此類機構。或者說,這些“國學班”與其說是“國學班”,不如說是培訓機構。如果家長將其子女送入此類“國學班”,以此替代義務教育的做法,其違法性已非常明顯,理當承擔相應責任。

  據報道,2017年11月,雲南怒江州蘭坪縣就審理了一起“官告民”案件,啦井鎮政府將拒絕送子女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家長訴至法院。如果一些家長堅持以“國學班”替代其子女的義務教育,也有被告上法院的可能。

  進一步而言,當前的一些“國學班”,除沒有辦學資質外,其教育方式也備受質疑。如有專家認為,一些“讀經班”不啻於“毒經班”,一些學生“普遍處在一種非常癲狂的狀態,其緊張程度遠超高考題海戰術”,而讀經老師不過就是“複讀機”。

  義務教育則是經過論證和實踐證明能够全面提高兒童智識、素養,培養其健全人格、健康體魄、學習能力、交往能力、生活能力的教育方法。至少目前尚未發現有比義務教育和素質教育更好的,更能均衡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教育方式。特別是,接受義務教育是讓兒童接受更全面、更高水平教育,取得文憑,走向社會的前提。

  必須強調,受教育是兒童的權利和義務,作為家長,其沒有權利替代孩子選擇義務教育以外的教育方式,只有確保其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家長們理當明白,讓孩子學習一些傳統文化并無不可,甚至在學校中開設國學課堂也有一定道理。這是對正規教育的有益補充,有利於擴展兒童的思維和認知能力,有助於其多元化發展成長。但千萬不能以“國學教育”替代現代教育,否則就是拿孩子的前途開玩笑,甚至帶來不可逆轉、無法挽回的損害。(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史洪舉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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