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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不急”,就該分級
http://www.CRNTT.com   2019-04-26 21:36:33


  “急診分級”是醫療系統期盼已久的一項改革。早在2008年甚至更早,我國已有一些地方的醫院就此進行過試點。此後於2011年9月,原衛生部曾向社會公布《急診病人病情分級試點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但全國統一的正式文件似乎并沒有出現。2016年,上海市發布《急救醫療服務條例》,將急診分級制度寫入其中。

  如今北京推出此舉,并非全國首次,卻仍能帶來輿論的熱議,或許源於之前這方面的嘗試并未激起太大的水花。此次舊事重提,仍給人帶來“首次”的錯覺。

  “門診掛不上號,去急診看;不知道看哪個科,去急診;白天沒時間看病,晚上去急診看……”在此之前,急診資源因為門檻過低,確實有被濫用的問題,乃至出現了“急診不急”的尷尬。

  根據原國家衛生計生委急診質控中心統計數據顯示,按照病情分級,綜合醫院急診科接診病人有50%左右屬於非急診病人。而在北京協和醫院急診科,該比例則接近60%。

  在此背景下,北京的“急診分級”試點顯然有其重要價值。為了保證其順利落地所推出的配套措施,如“患者就診前將被采集生命體征,由機器和專業醫護人員判定級別,危重者被優先搶救,輕症者將後延”“患者分級就高不就低”等舉措,也可圈可點,值得期待。

  考慮到“急診分級”會打破以往“先來後到”的接診秩序,在“看病難”的語境中“加塞”、“插隊”又難以被接受,想真正推進“急診分級”,接下來,醫院及相關部門在政策執行效果評估上,宜將分級之後可能要面臨的醫患衝突也考慮進去。

  不妨設想,假如一位急性哮喘發作的兒童被家長送到了醫院,按理應該劃分為緊急程度不高的3級,但在家長看來,孩子連氣都喘不上來,又豈能緩一步處理?就此看,要想讓“急診分級”得到較好貫徹,也需要將分級規則及變通糾錯機制制定得更加科學合理,多做一些說服溝通工作,讓患者被靠後“安排”或被分流時心服口服。

  “急診分級”是順應醫療規律的善政,普遍推行也是大勢所趨。相信完善了輔助性機制設計、做好了配套措施,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急診分級”終會深入人心,而“禮讓病情更緊急的患者”,也會變成患者普遍循守的共識與准則。(來源:新京報 作者:羅志華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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