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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打電話不救人,根源還是冷漠
http://www.CRNTT.com   2019-07-19 20:53:58


網絡視頻畫面(圖片來源:大河網)
  “打電話的人簡直是太鎮定了,懷疑他還有沒有人性,就這麼看著人被燒死”“和殺人犯有什麼兩樣?建議判刑”……一段北京南四環追尾事故現場的視頻,連日來在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許多人看過視頻心痛又憤怒。因為後車逐漸從冒濃煙到起火燃燒,這期間前車司機沒有采取任何救援行動,而是一直在打電話,最後後車司機及乘客2人死亡。目前,戚某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生命的消逝,總是格外令人傷感,何況有很大可能不會消逝。盡管北京交警對事故原因還在調查處理中,但視頻呈現的事故發生後的緊急處置方式可以提前討論。目前來看,公衆對此也更為關心。有評論稱,這是一個“先救人還是先報警”的問題,并推斷一直打電話司機最大的問題是根本不懂法,“不懂法,可能害死別人,也最終會害了自己”。前車司機一直在打電話,至於是不是報警,目前還不能確定。但願他是在報警,否則他的罪惡更不可饒恕。姑且先假定他第一時間就打電話報警,而沒有先進行救援,那麼這樣做合乎交通法規嗎?

  “有問題找警察”,已經成為許多人的口頭禪,甚至是處理問題的第一法則。但這樣做都對嗎?在交通事故處理中,還是第一原則嗎?《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明確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很顯然,處理交通事故的第一原則是“先救人、再報警”。視頻中的前車司機一直在打電話,并沒有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他的行為毫無疑問違反了交法規定。這起事故的處置也提醒每一位司機,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如果有人受傷,第一時間應該先救人。

  打電話的司機也許確實不懂法,但這并不是問題根源,根源還在他的冷漠。面對可以預見的交通傷亡,但凡尊重和珍視他人生命,首先都應該施以援手,而不是漠然處之。這是大多數人面對生命安全時的第一反應,因為沒有比生命更珍貴的了。即便說司機驚慌失措之下,先打電話報警,但在過往司機和路人的一再提醒之下,也應該放下電話趕快救援。但他還是沒有去救,難道是救援難度大嗎?從視頻畫面來看,至少可以將車挪一挪,先把受傷人員拉出來。他的冷漠,是對別人生命的熟視無睹。

  法律是人性的最低標准。只打電話不救人,既是不懂法,更是冷漠自私。與前車司機不同的是,視頻中很多過往司機和路人,包括拍攝視頻者,一直在提醒、勸說打電話司機趕快救人,并表示願意搭把手。這是旁觀者以自己的方式參與救援,也是大多數人的一種本能反應。這些人也許同樣不懂法,卻作出了基於人性的正常反應,結果也恰恰與交通法規要求相一致。兩者相較,高下立判,也不難弄懂問題根源。(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丁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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