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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須牢記“先救人,再報警”的法律常識
http://www.CRNTT.com   2019-07-19 20:58:50


  近日,一段網友錄制的北京南四環追尾事故在網絡上引起了軒然大波。視頻中,前車司機遠離車輛、淡定報警、持續通話,而後車從漸冒濃煙到大火噬車,車內人員始終未能得到救助,看得人心急如焚,無不詫異前車司機的冷漠。

  手機遠距離錄制的視頻雖不清晰,但足以讓人隔著屏幕都心急、心焦、心痛。痛!生命消逝。事故發生後,後車嚴重變形,兩人被困車中卻無人施救,車輛冒煙到出現明火足有兩分鐘,但仍無人施救,本有時間、有空間、有條件死裡逃生的二人活生生被大火吞噬在車中,令人痛惜扼腕。

  恨!無情冷漠。前車司機從被追尾到火光映天,全程都沒有走近事故車輛看看人員情況,即使知道車內有被困人員,仍選擇到“遠離現場”打電話,對眼前車內的生命視若無睹,縱然已現火斑,已知命懸一綫,已聽旁人聲聲呼救,仍無動於衷,事不關己。仿佛內心的良知與道德一并被大火吞滅,對生命的無情與冷漠,讓人恨窮發極。

  憂!法無知曉。望而不救的司機以為於德於理都只會受到譴責,殊不知自己“見死不救”其實是違反《道路交通法》的行為,而在場的所有人都沒能斷喝一聲,“你不先救人,就是違法行為”,用法律強制力約束他必須救人。路人們努力施救,也多不知自己正在盡“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的法律義務。一件交通事故暴露了大多數人對法的認識模模糊糊、模棱兩可,甚至在網絡“先救人還是先報警”的調查中,竟有一半的人不知“先救人、再報警”的法律條文。法治國家中,多數人對事關生命安全的法律規定“不知曉”“不確定”,使人惶恐不安。

  北京一名資深交警表示,若查明死者死因與施救滯後有關,法院在量刑時可能會加重對當事人的判罰,前車司機將為自己的冷漠付出大代價。盡管事故詳情有待相關部門調查,但因不懂法而殞命、而處罰已是不爭的事實。這說明,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基本法律常識,刻不容緩。

  法律常識考試作為駕駛員考試的基礎科目,應進一步規範和嚴格,真正起到以考促學、普及法律的作用。在駕駛證年檢的測試中強化對“先救人,再報警”、“搶救受傷人員,過往車輛駕駛人應當予以協助”這些關乎生命的法律規定考核,讓每一名駕駛員都成為知法、“執法”的交通參與者。利用互聯網的海量信息對每一次事故“以案說法”,將事故權責、處置方式、法律細則等傳遞給大衆,避免不懂法害人害己的悲劇重演。(來源:河北新聞網 作者:呂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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