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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宿舍背後是“社會力量”還是“社會勢力”?
http://www.CRNTT.com   2019-09-05 21:57:41


  近日,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簡稱“東秦”)的天價住宿費火了。紅星新聞等媒體8月27日報道,據東秦學生爆料,在2019年新生入學前夕,位於校內的鵬遠公寓開出了16640元每年的天價,其中住宿費1200元,服務費14000元,還有設備使用費等其他費用。

  什麼樣的服務需要每年一萬多元?據學生反映,所謂“服務”只不過每天有阿姨來拖地,“用拖布轉一圈就走了”。

  更離奇的是,事情曝光後,河北省秦皇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竟表示,此事與東北大學無關,鵬遠公寓屬於社會力量辦的公寓,學生自願進行選擇,至於收費標准是否合理,不由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然而所謂自願選擇與實情不符。據了解,該校校內宿舍床位有限,按照學生報到的順序選擇,導致一些學生無法住進校內宿舍,只能選擇鵬遠公寓。這就難怪了,假如平價宿舍充足,誰會主動去當冤大頭呢?可是“來晚的挨宰”,這規則公平嗎?

  學生公寓巧立名目、盤剝學生,大學不管、有關部門不管,該誰管呢?當人們想要責怪大學和有關部門不作為的時候,會發現更奇怪的事。據報道,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曾聯合物價局對鵬遠公寓進行起訴。這操作簡直匪夷所思。位於學校校園內、本校學生居住的公寓竟然學校管不了,物價局也管不了,雙方還得聯手去找法院做主。更重要的是,學校和物價局敗訴了。

  問題來了,鵬遠公寓所屬的“社會力量”究竟是什麼神秘力量?

  表面上看,鵬遠公寓還是很“懂法”的。比如將天價住宿費分解為住宿費1200元、服務費14000元等,是因為根據河北省物價局印發的相關規定,非財政資金新建的學生公寓,最高收費標准不得超過1200元/年。另外,鵬遠公寓還貼出公告恐嚇學生稱,對於未繳納費用的學生,將“依法追究民事責任,交由人民法院納入失信人員黑名單,接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幹規定》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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