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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不超載不掙錢”的惡性循環
http://www.CRNTT.com   2019-10-16 18:16:54


  無錫大橋側翻事故讓人揪心,物流貨運的超載潛規則也再次引發關注。

  大橋設計及工程質量有沒有問題,大貨車明明超載為何一路暢行……這起人為悲劇中,有不少謎團還有待進一步調查才能解開。但可以肯定的是,那兩輛累計超載300多噸的大貨車,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過去十年中,各地都曾發生過嚴重超載大貨車壓塌橋梁的事故,前車之鑒比比皆是。可時至今日,“膠皮軲轆鐵大箱,有底沒蓋可勁裝”的重型超載車依然不鮮見,讓不少司機避之不及。這起事故無疑又是一記響亮的警鐘,提醒我們“超載”已成社會公害。在筆者看來,當務之急就是打破“不超載不掙錢”的惡性循環。

  “不超載不掙錢”,是劣幣驅逐良幣的結果。當個別司機因為貪婪而超載卻沒有受到懲罰,就會引發更多的司機鋌而走險多拉快跑。久而久之,超載帶來的運價優勢把幾乎所有的合規運輸者擠出市場,托運方也會得利於超載帶來的低成本,成為超載潛規則的擁躉。拉得越多運價越低,運價越低拉得越多,不斷刷新的下限讓整個運輸市場走向畸形,也讓相關主體感到錢越來越難掙。無論在任何行業,“多掙錢”都不應該是違法犯罪的借口。如果放任惡性競爭風險發酵,悲劇就難以避免。

  超載不止,事故不斷,打破這個惡性循環,應該以強監管來破題。反觀現實,現在對超載的治理,正面臨著處罰力度、執法力量等多重短板。比如,各種條例和法規對於超載的規定不盡相同,甚至一些地方還存在罰款單變通行費的弊病;交通局與公路管理局各有各的執法隊伍,但只有專職工作不是治超的交警能開罰單。可見,我們需要的不是小修小補,而是一次系統性的制度革新。在這方面,國外的一些經驗值得我們借鑒。在美國,超載一噸就可能面臨著將近一萬美元的罰款;在日本,一輛車超載被查,司機、貨主和車隊都要受罰;在德國,累計三次超載,駕駛員將被列入行業“黑名單”終身禁入……單一部門管理、嚴格執行處罰,有效保護了整個行業的良性競爭,最終所有貨車司機都能收獲與其辛苦程度相匹配的收入。

  我們的道路與橋梁不能為了超載車輛無限制提高設計標准,我們的社會也不能為了超載現象無限制增加公共支出。沒了安全一切皆無,相關部門必須痛定思痛、全力補課。這是對物流行業的良性發展負責,也是對每一位社會成員的出行安全負責。(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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