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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管超載需落實到每條路上
http://www.CRNTT.com   2019-10-16 18:17:27


  10月10日,江蘇無錫市312國道錫港路上跨橋發生橋面側翻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痛定思痛,找到原因,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才是正道。經初步分析,橋面側翻“系運輸車輛超載所致”。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當時正在橋面上行駛的超載車輛不過是“最後一根稻草”,而非唯一的“罪魁禍首”。

  數據顯示,載重貨車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於超限超載運輸引起;如果行駛車輛超限超載50%左右,公路正常使用壽命將縮短約80%。近年來發生的路橋沉陷、坍塌事故中,總少不了載重貨車的身影。正因如此,近年來從上到下都加大了治超力度,健全了相關制度,甚至“超載入刑”也在積極動議中。

  治理力度不可謂不大,然而超載現象依然禁而不絕,重大惡性事故時有發生。為了利益而懷著僥幸心理,置自身和公共安全於不顧、跟監管部門打游擊水平越來越高的商家和司機,無疑是超載的主要責任人。但多數事故後的調查和結論都證明,當地的超載現象長期大量存在,老百姓多有反映,相關部門也并非不知情,可就是“管不了”。

  事實上,不是管不了、沒去管,而是沒真管,或選擇性地管。超載車輛把監管部門的作息表摸得透透的,治超硬仗怎麼能打贏;為了緩解交通壓力而對超載車輛放行,無異於縱虎歸山;還有一些地方以罰代治,只要交錢就能超載;甚至有些部門出於保護地方產業的考量,對超載現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責任不壓實,高架橋才會被壓塌。加大超載人員和企業的違法成本確有必要,但最根本的還在於加大責任落實力度。針尖大的窟窿能漏過鬥大的風,制度再完善、處罰再嚴厲,如果監管責任不落實,效果會怎樣不難得知。嚴管超載需落實到每條路上,不能等到出了人命才采取措施,等風頭過了,超載大貨又重新上路。此次無錫大橋側翻事故發生後,很多人都提出向“醉駕入刑”學習,可交警要是不天天上路查,醉駕者會害怕嗎?(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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