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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超限超載,收費公路能做些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9-10-16 18:23:09


  無錫312國道跨橋側傾事故讓多少年來老大難的貨車超限超載問題又成為社會熱議話題。

  自2004年5月1日起,由交通部牽頭的多部委聯合治理超限超載行動,明確了超限超載標准。2016年9月21日,交通運輸部等五部委再次聯合治理超限超載,特別運用“一超四罰”的行政法律責任追究方式,加強執法查處。

  應該說,這是全國層面超限超載治理的“堵”策,更是一種能够立竿見影的治理對策。但如何從“疏”的角度尋找貨車超載超限治理之策,也應進入討論的範圍。

  比如,從2019年4月1日零時起,四川實行了為期一年的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試點,對正常裝載合法運輸的計重收費貨車通過直接“優惠”的方式,降低車輛通行費支出。本次分路段、分車型、區別支付方式、區別行車裡程的組合式差異化收費政策叠加,最大優惠幅度多軸普通貨車可達20%左右,集裝箱車可達62%。

  這就是一種通過收費公路降本提效方式,引導貨車正常裝載合法運輸的疏導之策。其中的理念值得肯定,其試點效果特別在貨車超限超載治理上的正面影響,也非常值得期待。

  因為以高速公路為主的收費公路等級較高,交通安全防護措施較好,如果能够吸納正常裝載合法運輸的大量貨運車輛,實質上就是一種重要的超限超載治理之策。

  當前,在收費公路領域治理貨運車輛超載超限的對策,大多數地方仍然是一種嚴防死守的“堵”策,而非“疏”策。如正在全國推行的入口稱重檢測工作中,就要求到2020年底全國所有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完成檢測設施建設和設備安裝,全面實施入口稱重檢測,各省(區、市)高速公路貨車平均違法超限超綫率不超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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