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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該如何決定研究生能否畢業?
http://www.CRNTT.com   2020-09-29 18:52:22


  近日,針對有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國對博士生、碩士生畢業考核體制,給予導師決定博士生、碩士生能否畢業的自主權,釋放研發能量”的建議,教育部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9546號建議的答複》中表示:“該建議對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評價標准具有很大啓發,下一步將充分采納,今年下半年將出台《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准則》,明確規定研究生導師的指導職責。”

  研究生與導師之間的關系,因為關系到學生權益,一直備受社會關注。在研究生教育中,導師扮演的角色不僅是一般的授課教師,同時也是學生學術道路上的“領路人”與“監護人”。因此,研究生與導師之間的關系是否融洽和諧,不僅會直接影響學生的個人前途,也對提高高等教育教學質量、推動科研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在我國現行的研究生畢業考核體制中,學術論文的寫作與發表情況是決定性標准之一。這一通行標准固然易於量化,但“唯論文”導向也催生了論文注水剽竊、期刊版面買賣等一系列不容忽視的學術亂象。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才有人大代表提出“給予導師決定博士生、碩士生能否畢業的自主權”的建議,以圖通過強化師生關系的方式破題,化解相關弊端。

  在大多數情況下,論文的寫作與發表情況,或許確實足以代表學生的研學成果與個人水平,但凡事總有例外——一些學術領域存在“成果難出”“論文難發”的情況。一些學術水平扎實的學生,可能因為得不到理想實驗數據等客觀原因無法畢業;某些急於畢業的學生,也可能利用“灰色手段”發表不合格論文,造成對學術環境的污染。導師了解學生實際情況、對學生研究進度直接負責,在研究生畢業和學位授予上賦予導師更大的自主權,無疑值得期待。

  不過,在研究生畢業的問題上,賦予導師更大自主權不是解決所有問題的“萬能靈藥”。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克服研究生評價的“唯論文”傾向,但并不是對學生的學習成績和學術研究能力不做任何要求。就像清華大學等高校在研究生學位評定標准改革中所做的那樣,在不以學術期刊論文作為研究生申請學位門檻的同時,強化學位論文在研究生學位評定中的作用,切實發揮資格考試、學位論文開題和中期考核等關鍵節點的考核篩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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