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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職業差評師”出沒,監管部門和平台都要硬起來
http://www.CRNTT.com   2020-11-20 19:23:49


  據澎湃新聞報道,“職業差評師”現象存在於各大電商平台和餐飲外賣平台,有的利用平台的評分規則和店主對差評的恐懼心理,實施敲詐勒索;有的活躍在QQ等社交平台的群裡招攬客戶,提供“刷評”服務,如收費替人打壓競爭店鋪,不到1000元即可購買30個左右的“差評”。

  報道顯示,職業差評師均為有組織“作案”,給競爭對手買差評只需花費幾元一條,但被盯上的外賣店想“破財擋災”卻會被索要上千元。一名於10月中旬在廣東惠州開設外賣專送店的店主,10月下旬就集中收到差評,差評多與食品衛生問題有關,當晚即有人添加其微信,稱需1200元才可删掉差評,店主拒絕後次日又收到7條差評,删評價碼亦從1200元升至1800元。因評分下降將嚴重影響接單量,店主選擇暫時關店。這位惠州的店主拒絕被勒索,但貸款12萬元開的外賣店生意大受打擊,而有位於廣州的店主則選擇費1300元删評“破財擋災”。

  職業差評師并非新生事物,有評價體系的平台就有可能滋生職業差評師,網店店主曾一度深受其害。但需要注意的是,職業差評師不僅切實損害商家利益,也會令評價失效,導致用戶無法通過評價判斷店鋪真實情況,間接損害用戶權益,并最終令評價體系公信力受損,影響平台的長遠發展。

  職業差評師這一灰黑產業,就像是寄生在外賣平台上的寄生蟲,吸著商家、用戶和平台的血,只肥了自己的錢包。無論是為了維護合法經營的商家、作為消費者的用戶的權益,還是為了平台自身的發展,平台都必須有所作為。而針對職業差評師的敲詐勒索行為,監管方更是責無旁貸。

  然而,現實卻是,監管方存在缺位,平台對此束手無策。

  前述兩名不同地區卻有著相似經歷的店主都選擇了報警,卻都未能立案。惠州警方給的理由是未達到涉案金額2000元的立案標准,而廣州警方給出的理由是因店主只有轉賬記錄無電話錄音證據不足。這并不代表監管方對此就束手無策,相反,對於新興行業出現的新問題,監管方應與時俱進,改變監管方式,不讓違法犯罪者逃離法網。例如,與外賣平台建立聯系,以此為監管通道打擊職業差評師團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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