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冠疫情多點暴發,河北、黑龍江、吉林等多地開展多輪全員核酸檢測,在河北邢台隆堯縣的第二輪全員核酸檢測中出現第三方核酸檢測機構先謊報隆堯縣全員陰性結果,但在兩天後又發現送檢樣本中有一管1:10的“混檢”樣本呈陽性,最終發現隆堯縣的這輪全員核酸檢測中有三名核酸陽性人員。
什麼是1:10的“混檢”樣本?
嚴格的說,“混檢”其實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例如10個待檢人員,對每個人都進行單獨采樣,就會有10個樣品管送到實驗室。檢測的時候把10個樣本混在一起當成一個樣本去檢測,叫‘混檢’。”參與過國家援鄂抗疫醫療隊的北京協和醫院檢驗科主任助理肖盟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解釋,“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采樣的時候10個人一組,這10個人分別對應的10根拭子都放到一個樣本保存液裡面然後送到實驗室檢測,這種叫‘混采’。現在大部分地方進行全員核酸檢測都是采用‘混采’這種方式。”
在去年武漢和北京暴發疫情期間,都運用到過“混采”的方式,在此次河北疫情中也是如此。
1月9日,在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段雲波介紹,本輪疫情發生以後,河北省委、省政府迅速作出對石家莊、邢台、定州、辛集等4個市開展全員核酸檢測的決定。在檢測方法上,河北省在高風險地區采用1:1方式采樣檢測,其他地區采用1:5或1:10“混采”的方法。對於“混檢”中發現的陽性結果,立即采用單檢方式進行針對性複檢。
為什麼采用“混檢”方式?
“‘混檢’最重要的就是提高效率。”肖盟表示,在緊急情況下最重要的是在最短時間內發現新冠陽性病人,真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但是在大規模人群檢測中,實驗室檢測能力總是有限的,用“混采”的方式可以提高檢測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