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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為什麼忍不了地鐵上衣不蔽體
http://www.CRNTT.com   2021-09-03 19:15:45


  9月2日,沸沸揚揚的西安地鐵保安拖拽女乘客一事有了通報結果。

  “經查,郭某在地鐵車廂內大聲吵鬧,并與乘客陳某有輕微肢體衝突,擾亂地鐵公共秩序;保安員陳某某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不冷靜,方法簡單粗暴,存在拖拽行為,造成惡劣影響”,“保安員陳某某工作方法簡單粗暴,但尚不構成違法犯罪,責令其所屬保安公司對其予以停職并依規調查處理”。同時陝西省西安市紀委監委也對軌交集團7名負責人作出黨內警告處分等處分。

  單從通報文字來看,似乎很難理解這樣一個簡單的糾紛,為什麼在網絡上引發軒然大波。“因郭某持續大聲吵鬧,影響了地鐵公共秩序,在車輛到達大雁塔站後,保安員陳某某強行拉拽郭某下車,造成郭某部分身體暴露。隨後,郭某再次返回車廂,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與他人發生爭執,於18時05分從丈八北路站自行離開”。從描述看,似乎事情并不嚴重,女子事後還似乎“雲淡風輕”地自行離去,糾紛就此翻篇了。

  但文字描述,顯然難以完整呈現現場視頻裡的緊張與駭人。在視頻裡,有這位女性的尖叫嘶吼,有保安氣勢汹汹的生拉硬拽,有瑟縮在一邊的其他乘客,有能看出身體大面積裸露的馬賽克。遑論其他女性讀者,為人父為人夫為人子者,看到這樣的視頻,又怎會不憤怒?

  平心而論,這位女性在事件中“不完美”,確實和他人發生了糾紛,這確實也是事件起因的一部分。但應當明確的是,糾紛、衝突是不可避免的、偶發的,但人之為人的尊嚴卻是必須時刻在場的。人可以被處罰,但不可以被羞辱;社會可以承受發生糾紛,但不能承受人無尊嚴。即便在現代法律規定的處罰裡,也從不包括對人格的侮辱,遑論只是地鐵保安處理的一起糾紛?從這個角度說,這起事件就是到了十分不堪、令人難以直視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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