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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暴拖拽女乘客,西安地鐵“作風服務大提升”不能停
http://www.CRNTT.com   2021-09-03 19:26:22


  西安地鐵,再上熱搜!日前,一段地鐵保安拖拽女性乘客離開車廂,致其衣不蔽體的視頻在網絡引發巨大爭議,西安地鐵方面回應稱,該女子系與其他乘客發生口角,并與部分乘客產生肢體衝突,嚴重影響車廂內乘車秩序,列車安全員多次勸離未果後,將其“帶離車廂”。中國交通報官方微博“交通發布”發表評論稱,“維護地鐵安全,切記合法合規”。

  個案事發地官方機構發文回應,本應是止息爭議的一種方式,但卻引發更大的討論,西安地鐵這場拖拽風波非常耐人尋味:涉事官方機構的回應,如果不能全面、忠實地反映現場情況,就難免會陷入被更多網絡音視頻資料“打臉”的窘境,西安地鐵的遭遇顯然不是個例。

  按照西安地鐵方面的措辭,事發現場的糾紛因該名女乘客而起,但在網絡流傳的其他事發現場視頻顯示,發生在一名老者與該女性乘客之間的糾紛本就事出有因,而且導致糾紛升級(從爭吵到肢體衝突)的責任,疑似并不在被拖拽女乘客一方,但地鐵保安的介入調停卻只針對涉事女乘客一人,且視頻顯示的“帶離”手段極端粗暴,西安地鐵方面對網絡熱議的焦點又采取了避而不談的態度,這是網絡熱議升級的主要原因。

  一場因地鐵乘坐過程中打電話聲音過大引發的糾紛,再尋常不過,常見的處理方式最起碼也應該是將糾紛雙方帶離進行調查、調停,僅針對糾紛一方的粗暴帶離行為令人費解。地鐵安保人員對現場糾紛的調查和了解,是否帶有某些先入為主的畏老、厭女意識,非常值得深究,否則幾乎無法解釋,糾紛一方“你把她抓起來”的要求,會得到地鐵保安如此果斷、即時的響應。

  退一萬步講,即便真如西安地鐵方面所言,涉事女乘客是糾紛的完全過錯方,對負有責任的糾紛一方,地鐵保安人員是否就有權采取如此粗暴、不文明的帶離方式?

  按照國務院2009年就已經頒行的《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保安從業單位不僅不能指使、縱容保安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而且保安員即便是對在服務區域內的違法犯罪行為,也只有“及時制止”的職責,而無強制執行的權力。對制止無效的違法犯罪行為,其所能做的,只能是采取措施保護現場并報警尋求幫助。

  既然在地鐵方面的回應中,被如此大動幹戈強制帶離的乘客,“在抵達目的地後自行離開”,而并未被追究治安甚至刑事責任,那麼就有必要追問,在此之前大費周章的帶離手段是否必要,而現場安保人員評估和處置糾紛的行為又是否得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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