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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化改革重磅舉措落地 電價“能漲能跌”
http://www.CRNTT.com   2021-10-18 17:56:59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四項重要改革措施,提出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將市場交易電價浮動範圍擴大為基准價基礎上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則不受上浮20%限制;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業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改革真正建立起“能漲能跌”的市場化電價機制,是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的重要一步,有利於緩解當前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對全國工商業企業用電成本總體影響有限。從長遠來看,將推動電力市場加快建設發展,支撑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燃煤發電電量、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

  根據《通知》,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准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同時,《通知》還要求各地要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目前尚未進入市場的用戶,10千伏以上的用戶要全部進入,其他用戶也要盡快進入。

  上述負責人表示,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市場,同步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進入市場,將進一步增加電力市場交易主體數量、擴大交易規模,有利於推動電力市場加快建設。進一步深化改革,真正建立起“能漲能跌”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可以更加充分地反映電力供求變化,加快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電價的機制。

  近年來,電價市場化改革持續深化。2019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關於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將實施多年的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准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電價形成機制,各地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由市場形成價格。上述負責人介紹,“基准價+上下浮動”市場化電價機制的實施,有力推動了電力市場化進程,2020年超過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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