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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關肉夾饃”官司不斷圖的是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21-11-29 19:22:27


  近日,陝西渭南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全國各地多家商戶使用“潼關肉夾饃”招牌,涉商標侵權,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數萬至10萬元不等,如想繼續使用該商標,需繳納近10萬加盟費。對於起訴的原因,該協會稱,并非強行要求賠償,而是希望所有做潼關肉夾饃的商戶能加入協會,共同發展這個品牌。此事在網上引發熱議。該協會主管單位潼關縣工信局商業行業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已注意到該情況,領導和相關政府部門正討論、研究此事,後續情況將向社會公布。

【官司】多家商戶招牌帶“潼關肉夾饃”被起訴

  11月24日,北京青年報記者查詢天眼查發現,潼關肉夾饃協會目前有300餘條作為原告或上訴人的開庭公告信息,大多涉及商標糾紛,有部分案件已達成調解并撤訴,有部分案件已宣判。

  被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的商戶馬女士告訴北青報記者,自己名下有八九家小吃店,9月份,其中一家店接到法院傳票,她就立即更換了所有店中帶有“潼關肉夾饃”字樣的招牌。

  11月2日,經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馬女士需限期更改工商登記名稱,新名稱中不得含有“潼關肉夾饃”的字樣,并限期賠償潼關肉夾饃協會經濟損失1萬元。馬女士不服一審判決,已在11月23日再次向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據裁判文書網顯示,2021年5月,浙江嘉興經開長水潘浩小吃店被潼關肉夾饃協會訴侵害商標權,要求小吃店停止侵權并賠償10萬元。經過審理,法院認定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第14369120號商標注册專用權,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最終,法院判被告小吃店停止侵權并賠償1.1萬元。

  11月24日,該小吃店店主潘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他開的小吃店并非只銷售肉夾饃,在收到法院的傳票前,其小吃店門頭和店內銷售的肉夾饃包裝袋上確實有“老潼關肉夾饃”字樣,但他并不知道“潼關肉夾饃”已被潼關肉夾饃協會注册商標。“收到傳票後第二天,我就改了。門頭和肉夾饃包裝袋現在都改成了老陝西肉夾饃。事後我按判決賠了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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