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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打著規範美食標准的幌子來牟利
http://www.CRNTT.com   2021-11-29 19:29:01


  “逍遙鎮胡辣湯”商標侵權事件剛剛平息,“潼關肉夾饃”的經營者們又陷入了同樣的境地,賣肉夾饃帶潼關倆字被告。中國地大物博,各地美食小吃自然數不勝數。蘭州牛肉拉面和沙縣小吃的成功案例在前,也就使得各地都想將本地小吃搞成品牌IP進行推廣,複制前人成功經驗,以期能够破圈,成為人們口口相傳的著名美食。

  但得看到,諸如南京鹽水鴨、北京烤鴨、天津煎餅果子等地方特色美食都是歷史形成,并非今日新創。也因此,無論從情感層面還是法律角度,地方小吃實際上歸所屬地域集體所有。這也是為何商標法明確,除去集體商標,不允許縣級及以上地名作為商標使用的原因之一。

  地方小吃歸屬於所有人,這意味即便地方政府想要規範發展地方美食,也應秉持著公益性原則,而不是借機任由其下屬社會組織以法律的名義擾亂市場秩序。法律意識強,不代表可以濫權濫訴。從媒體報道索賠金額看,相關賠償或加盟金額的標准依據難以服衆,給人以個別社會組織打著統一標准、促進地方美食發展的幌子企圖牟利的觀感。

  試問,倘若推廣一個尚未形成規模發展的地方小吃美食還要付費“加盟”,還會有人有動力去參與其中嗎?(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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