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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式維權砸的只會是牌子
http://www.CRNTT.com   2021-11-29 19:30:11


  前有“逍遙鎮胡辣湯”,後有“潼關肉夾饃”——兩地行業協會以商標侵權為由,先後向全國發起海量高額維權訴訟,令商家憤懣,輿論嘩然。

  其給公衆所帶來“吃相難看”負面觀感,早已說明一切。以“潼關肉夾饃協會”為例,先是提起高額訴訟,凡帶“潼關”字樣小吃店均被指涉嫌侵權,要求賠償3萬至5萬元不等;要想繼續使用“潼關肉夾饃”這個商標,還需繳納99800元。有眼尖媒體還發現,此前該協會與律所簽有四六開侵權案件利益分成協議,這更讓人對其產生濫用訴權聯想。這家協會官網日前疑似被黑,滿屏閃爍“無良商家”字樣,有網友譏之為“收保護費”。

  依照《商標法》規定,我國商標包括普通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等。地理商標是一種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行業協會作為協會組織,有權注册地理標志商標,以授權協會成員使用。但是,相關條款對此也有明確限定,“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究其實,我國實行嚴格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像早已蜚聲海內外的紹興酒、龍井茶等,其嚴格就地生產工藝限制及悠久歷史,早已說明一切。反觀所謂的“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等,說到底就是一道地方美食,不僅和“地理”無關,僅從辨識度說,一般人大概也說不出各種胡辣湯、肉夾饃有什麼區別,甚至同已商標化的“蘭州牛肉拉面”和“沙縣小吃”都不可同日而語。否則,川菜、湘菜等也照此“辦理”,豈不成了笑話!

  退一步說,即使“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此前確已注册為集體商標,其所具備一定的品牌價值,那也是由早期千千萬萬商家所共同創造,為特定歷史文化、人文風貌所積澱,而絕不應為哪家行業組織協會所私有。值得一提的是,河南省西華縣此前已叫停“逍遙鎮胡辣湯協會”,陝西潼關當地也已介入對“潼關肉夾饃協會”開會協商。要說的是,一種地方美食、一個特色產業,發展不易,做大更難,有賴於合理引導、規劃布局,更有賴於千萬商家相向而行,實現優勢互補、攜手共贏。作為行業協會來說,真正要扮演好的角色,正是要借此完善標准、提升口味、拓展市場、傳播品牌,盡可能給商家多一些切實可行的指導和幫扶。哪怕出於規範市場和品牌目的,確有必要采取一些司法手段,那也必須是從行業公共利益出發,發自於公心,而不是搞一些“碰瓷”式訴訟,挾一介商標以脅天下,把協會變成牟利工具——這樣做,其離“砸牌子”也就不遠了。(來源:杭州日報 作者:塗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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