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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區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學生營養餐的管理權應還給學校
http://www.CRNTT.com   2021-12-02 17:24:03


  11月27日,河南省封丘縣委縣政府通報“營養餐致學生嘔吐、校長痛哭”事件初步調查結果,初步判定本次事件是一起食源性疾病事件,縣教體局副局長等4人被立案調查。此前,有媒體報道,河南省新鄉封丘縣趙崗鎮戚城中學30多名學生吃過學校的營養午餐後,出現嘔吐、拉肚子現象。戚城中學王校長面對采訪時掩面痛哭,面對為何不更換送餐公司的問題,校長表示,因為是教育局招標的,無法更換。

  中小學校學生營養餐的招標工作應該由誰來進行?早在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教育部、衛生部印發的《關於推廣學生營養餐的指導意見》就明確規定:推廣學生營養餐應遵循“政府主導、企業參與、學校組織、家長自願”的工作方針。同時,許多地方教育部門也規定,各校區主要負責人作為本單位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負起責任,親自安排部署,親自督導檢查。2012年5月,教育部等15部門印發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細則》中也明確規定,為確保食品安全,學校負責人應陪餐,餐費自理。

  由此可見,學校才是學生營養餐工作的組織者和實施者,校區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教育局負有指導、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的責任。從營養餐管理的角度而言,學校對學生就餐人數、就餐需求更為了解,與學生家長交流更方便,可以隨時掌握學生營養餐的供應情況,遇到安全風險可以及時阻斷。

  因此,封丘縣教育局大包大攬代替學校進行招標的行為并不合理。根據目前的報道來看,封丘縣教育局的招標程序并不嚴謹,甚至有利益交換的嫌疑。中標的企業北京志宏恒達商貿有限公司在配餐當日才獲得許可證,那麼,在招標過程中,該送餐公司的資質文件是否得到相關審核部門的認可?或者說這家企業在競標過程中是否存在造假行為?這些都需要相關部門調查清楚,給公衆一個交代。

  長久以來,校園食品安全問題一直廣受關注。希望校長的眼淚和受到傷害學生的痛苦能够引起有關部門的持續關注,加強對學校營養餐供應的管理,將管理權還給學校。同時,監管部門應把校園食品安全的監管網織牢織密,為學生提供真正的營養餐、放心餐。(來源:中國教育報刊社 作者:韓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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