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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職分流改為兩者協調發展,該怎麼破題?
http://www.CRNTT.com   2022-04-27 18:07:40


  5月1日起施行的新職業教育法有一項重要修改,即取消初中畢業後普職分流的提法,改為“在義務教育後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

  已經實施多年的普職分流,在保證中職教育的生源和促進中職教育質量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也造成了一定的負面作用,加劇了學生和家長的分流焦慮和恐慌。

  雖然此次頒布的新職業教育法從法律上規定了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平起平坐”的地位,但由於一些現實的原因,包括國人對職業教育抱有的偏見,職業教育辦學質量不及普高,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面臨諸多限制和困難,兩種類型的教育真要實現“平起平坐”的願景,還有一段路要走。

  有人可能會說,那取消普職分流得了。如果取消,職業教育就會大幅度萎縮,因為缺乏相應的人才,還有可能導致產業棄實向虛的狀況發生。所以,分流還得實施,關鍵是怎麼分流。

  我注意到,新法在修訂這一條例時相當審慎,是動態變化的。草案二審稿已經删掉了原法中“分流”的規定,改為“在義務教育後的不同階段實施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分類發展”。

  在最終版本中,進一步修改為“在義務教育後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可見,從“分流”到“分類”,再到“協調”,強制的意味越來越弱。

  那麼,如何實現兩種類型的教育協調發展?字面意義不太好琢磨,也沒有明說哪種分流方式符合這個要求。這是否意味著新法在如何改革普職分流上預留了很大的彈性空間,允許各地因地制宜先行先試呢?答案應該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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