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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普職分流”是為了更好地發展職業教育
http://www.CRNTT.com   2022-04-27 18:16:32


  近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修訂後的職業教育法明確“在義務教育後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引發了輿論熱議。

  “普職分流”話題不時引發爭論。職業教育法出台之初就規定,國家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實施以初中後為重點的不同階段的教育分流。此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曾明確提到“要將應屆初中畢業生有序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原則上要按50%的比例引導應屆初中畢業生向中等職業學校分流。”從理論上講,基於學生禀賦差異進行“普職分流”當然沒毛病,但帶有一定強制性的“分流”,確實加劇了家長的教育焦慮。隨著時代的發展,有必要根據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從“分流”到“協調發展”幾字之改格外有深意。簡而言之,招生環節依然客觀存在分流,普職比大體相當的政策仍將延續,但強制的意味越來越弱。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強調職業教育的發展“因地制宜”,不同區域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政策,不能再搞“一刀切”。

  值得一提的是,取消“普職分流”并不意味著弱化或取消中職教育,而是為了更好地發展職業教育。

  僅僅取消“普職分流”表述,并不能改變家長的分流焦慮,關鍵要按“類型教育”的新思維,以普職融通模式,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平等發展,縮小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差別,提高職業教育培養質量和地位,這也是此次職業教育法大修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很長一段時間裡,中職生畢業之後就沒有繼續升學深造的空間,這樣的限制令職業教育處境尷尬,甚至成為很多人眼中“失敗者的教育”。隨著職業教育改革的推進,情況得到很大改觀,但在升入高等院校繼續學業的中職生裡,只有約10%升入本科院校。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規定,推動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融通、不同層次職業教育貫通,擴大職業本科、應用型本科在職教高考中的招生計劃,明確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由專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層次的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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