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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預售:“請君入甕”
http://www.CRNTT.com   2022-05-12 14:40:18


  “冬天買的衣服,快到夏天了還沒發貨,預售是在考驗我對店家的忠誠度嗎?”“誰說顧客是上帝?現在的賣家才是!”近期,有關網紅電商預售的話題引發了大量討論,網友紛紛表示對隨處可見的預售已逐漸失去耐心。

  時下,“無預售,不網購”已風行電商界。這看上去似乎可使商家和消費者取得雙贏:通過預售活動,消費者提前鎖定商品、享受折扣;商家則可以提前回籠資金、科學安排產能。問題的關鍵是,如果商家“食言而肥”,“雙贏”很可能成為“單輸”。

  實際上,以銷定產的預售沒有問題,問題是,預售不應成為商家手中隨意揉捏的橡皮泥。預售的前提是與消費者達成一致,由此必須在商品詳情頁上作出明確提示。現實中,有些商家只是在產品說明中附上一行小字,有些在加入購物車時備注發貨時間,更有甚者,付款後才顯示發貨日期,發貨時間一改再改。這些商家所為,明顯有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涉嫌對消費者的知情權造成侵害。

  遭受“請君入甕”式預售,消費者是否只能自認倒黴?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明確規定,未按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予以處罰——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法律條款清清楚楚,預售不能稀裡糊塗。杜絕超長預售以及由此產生的諸多亂象,不僅需要消費者勇於維權,執法者嚴格執法,而且需要電商平台完善內部管理積極“清理門戶”。只有提高違法失信成本,才能掃除“請君入甕”式預售;只有最大限度保障消費者利益,才能維護企業和行業的健康發展。(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趙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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