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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超長預售”,需要監管“超長待機”
http://www.CRNTT.com   2022-05-12 15:03:13


  “冬天買的衣服快到夏天了還沒發貨,預售是在考驗我對店家的忠誠度嗎?”“誰說顧客是上帝?現在的賣家才是!”近期,有關網紅電商預售的話題引發了大量討論,多名網友表示對隨處可見的預售已逐漸失去耐心。

  電商預售,原本適用於一些制作繁雜的商品或首發上市的新品,如今大有向普通商品蔓延之勢。尤其一些“網紅服裝”店鋪,更是開啓超長預售模式。從原先的七天,到後來的一個月、四十五天,越拖越長的預售時間讓消費者叫苦不迭。“預售不告知”“超出預售時間發貨”等現象備受詬病。

  網紅電商熱衷“超長預售”,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制造噱頭。部分商家將預售模式作為營銷宣傳和流量增長的手段,故意制造“奇貨可居”的假相,以此吸引消費者。預售期越長,越有充分的時間進行炒作。另一方面,轉嫁風險。對於服裝行業來說,款式多樣,更新頻繁,難免出現產品滯銷、庫存積壓的現象。一些商家就通過“超長預售”,提前試探市場反應。有業內人士透露,一些網紅店100款新款可能只有20款是現貨。一旦預售不及預期,就以種種理由取消訂單,從而將試錯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商家的小算盤打得響,卻侵犯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消費者完成支付的情況下,商家有義務及時安排發貨。動輒一兩個月的“超長預售”,相當於商家利用消費者的錢款,卻無需履行應盡的義務。況且,預售期間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很可能發生變化。比如,原本春天買的毛衣,等夏天才收到貨,讓人哭笑不得;嬰幼兒身體發育快,看好的尺碼一旦晚兩個月發貨,寶寶很可能穿不上了。此外,一些商品銷售頁面并沒有預售字樣,等到消費者付款後,才顯示發貨日期,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遏制“超長預售”,需要監管“超長待機”。《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明確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與消費者明確約定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內容。未按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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