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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制度已完善落實要嚴格
http://www.CRNTT.com   2022-06-01 21:05:15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自2022年5月30日起施行。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各地公安機關將按照《實施辦法》的要求,嚴格做到“應封盡封”。同時,《實施辦法》還對涉案未成年人查詢犯罪記錄作出進一步細化,這是對有關規定的重要補充和完善,各地公安機關也將嚴格落實,切實幫助“罪錯未成年人”順利入學、就業、重新回歸社會。

  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應當予以特殊優先保護。表現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未成年人所犯的是輕罪,基於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就有了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設計。執行這一制度,有利於涉輕罪的失足未成年人消除因犯罪記錄產生的標簽效應,最大程度地降低輕罪前科對未成年人回歸社會的影響,促使其悔過自新、重回正軌。

  這一制度明載於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明確,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相關法律既然已經對這一制度作了規定,為什麼現在“兩高兩部”還要發布實施辦法?

  一方面,由於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是一般性條款,對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一些具體操作問題在實踐中尚存在不同認識,不同地方不同部門的執行標准也不盡一致,導致制度的落實有些不盡如人意。另一方面,相關部門負責人透露,通過調研發現,“絕大多數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應封未封或者違規查詢導致洩露信息的案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試、升學、就業、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視,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無法正常工作生活而無奈走上信訪維權道路。”

  據司法機關統計,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訴80855人、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157962人,共計238817人,如果這麼大一批罪錯未成年人因犯罪記錄失密造成就業難、入學難,不能回歸正常生活,意味著再次犯錯的風險在加大,勢必使偵查、審查起訴全環節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歸零,也會嚴重影響社會和公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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