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家暴是啥更明確,如何舉證更清晰
http://www.CRNTT.com   2022-07-29 21:53:1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8月1日開始施行。根據該司法解釋,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不以提起離婚訴訟為條件,凍餓、經常性侮辱均屬於家庭暴力……司法解釋相關內容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創設的重要制度。最高法數據顯示,反家庭暴力法實施6年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國法院共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10917份,有效預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的發生或者再次發生,依法保護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同時,人身安全保護令在作出和執行等環節也存在一定障礙。

人身安全保護令不依附於離婚訴訟

  在人們的印象中,通常把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與離婚訴訟聯系到一起。最高法此次發布的司法解釋第一條明確,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不以提起離婚等民事訴訟為條件。

  最高法民一庭庭長鄭學林介紹:“該規定明確了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不需要先提起離婚訴訟或者其他訴訟,也不需要在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後一定要提起離婚等訴訟。從程序法角度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審查、執行等均具有高度獨立性,完全可以不依托於其他訴訟而獨立存在。這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快速、及時制止家庭暴力的基本特征和制度目的。”

凍餓、經常性侮辱、誹謗均屬於家庭暴力

  我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實踐中,除了法律所列舉的常見的家庭暴力形式外,還存在其他可以歸為家庭暴力範疇的行為,需要明確,進一步保障家庭成員免受各種形式家庭暴力的侵害。

  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長吳景麗說:“《規定》對家庭暴力行為種類作了列舉式擴充,明確凍餓以及經常性侮辱、誹謗、威脅、跟蹤、騷擾等均屬於家庭暴力。”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