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陳哲男收押 要了民進黨半條命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4-12 10:20:28  


  中評社香港4月12日電/台灣的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當場扣上了手銬解往臺北看守所。

  各電視臺多以“振奮人心”來形容這則消息。陳哲男十年來涉及多起重大弊案,仗著與扁家族的關係密切,像是一位玩躲避球的高手,沒有一球能擊中他。這回梁柏熏自海外回台,自動投案帶著他當年付給陳哲男賄款的兩張支票存根,一口咬定他受賄。陳哲男與梁柏熏在偵查庭當堂對質,爭吵的聲音庭外都聽得很清楚。梁柏熏怒駡陳哲男拿了錢卻不辦事,陳哲男否認和梁柏熏有任何金錢瓜葛。偵訊進行到傍晚,檢察官要求收押陳哲男,陳哲男突然舉手向審判長承認,他的確收過梁柏熏的錢,但是沒有幫梁柏熏活動官司。法官隨即裁決本案顯然還有共犯,收押陳哲男並禁止陳與任何人會面或通信,以防止串供。

  《人民日報》今日刊載評論文章指出,陳哲男被收押禁見是破天荒頭一遭,並不等於陳哲男有罪,僅代表法院懷疑他涉案。但是社會大眾一聽到這個報導,無不燃起了希望,這回司法要伸張正義,認真辦案了嗎?陳哲男的後臺老闆不再保他了嗎?

  據說“府”方已做好保全措施,任何案子都辦不到“總統府”。因為選舉又快到了,民進黨方面為提高聲勢,救黨的迫切性超過了救人,暫時借陳哲男的人頭一用,叫陳承認一項情節較輕的罪名,示意司法人員見好就收,草草結案便罷。

  文章認為,這種說法未免牽強。梁柏熏控告陳哲男收賄,正由臺北“地檢”單位受理。依臺灣現在“北藍南綠”的政治現狀,臺北市的司法系統並不像高雄市的法務人員那樣聽話。陳哲男已主動承認受賄,因為他涉案很多,順藤摸瓜下去說不定會像黃河決堤一泄千里,“總統府”不見得堵得住。

  民進黨內部高層士人感歎:陳哲男被收押,民進黨沒死也只剩半條命。

  文章認為,陳哲男案件演變至此,因素很多,也有一定程度的偶然性。梁柏熏接受國民黨籍“立委”李全教的勸說,冒險回台投案服刑,當然不全是為了伸張正義。據傳他返台的主要原因是,坐牢幾個月後,法院就可望解凍他的10億新臺幣資產,並以手中握有的陳哲男收賄證據,換取較好的待遇。梁初返台被收押的階段,行事低調,在獄中的言論不如他在香港記者會上那麼犀利,給人的印象是他正與官方密切配合。有人透露有關當局曾派3名特使去上海,和梁舉行密商,梁回臺灣之後一切依官方的安排行事,就保他平安。

  “立委”邱毅也在這段時期爆料,指出有位綽號楊醫師的人物與陳哲男、梁柏熏交好,梁付給陳哲男的600萬支票轉入楊醫師及楊的女友劉小姐的帳戶,後來又轉為“總統府”炒股票之用,連細目都查出。臺北“地檢署”傳訊楊醫師、劉小姐等相關人士後,楊醫師等均交保釋放。故意鬆懈了陳哲男的心理戒備,再迅速提訊。

  證據歷歷在目,經過長時間的偵問,陳哲男終於承認收取了梁柏熏的兩張支票。他或許以為只承擔情節較輕的“收賄罪”,其他的重大罪名可以逃過去。這是缺乏法律常識的做法,“公務員”收賄可能判刑有限,但是承辦人不可能不追究收賄的目的為何。替梁柏熏脫罪?意圖操弄司法?如果拿到真憑實據,這些罪名將極重。有不少人好奇,陳哲男出庭難道沒有自己的律師陪伴嗎?關鍵時刻不與律師咨商,自作主張,貿然認罪,這不像他過去一概不認賬的作風。比較合理的解釋是陳哲男跋扈成性,視臺灣的司法人員如家僕,自信滿滿、權力通天,養成了不重視專業的習慣,以致馬前失蹄。

  文章指出,聲請羈押陳哲男的檢察官是林錦村,此人頗有名聲,他曾三度聲押李登輝的掌櫃劉泰英,終於在2004年收押成功。後來林檢察官起訴劉泰英,求刑16年。但劉泰英案到目前還沒判決,人們也逐漸將之淡忘。

  文章認為,陳哲男收賄案能辦到什麼程度?大家都沒把握,但是單就他被收押這件事,已經令人意外,而感慨也隨之而來。臺灣的司法已受到執政者的嚴重摧殘、踐踏,完全失去了尊嚴與自主性。民進黨人向邱毅咆哮:不要指導司法!可每次總是民意代表把證據陳列出來之後,法院才有所動作,不“指導”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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