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9日電/浙江日報訊,記者從浙江省民政廳獲悉,省民政廳聯合省委組織部、省委政法委、省財政廳日前發布《關於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結合全省實際,明確重點培育發展自治類、平安類、服務類、文體類四類社區社會組織,同時提出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具體要求。
據了解,目前全省在民政部門登記備案的社區社會組織超過15萬個,平均每個城市社區有13個以上,農村社區有4個以上。
浙江省社會組織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為引導社區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切實解決社區居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意見》提出要推進社區社會組織中黨的組織和工作有效覆蓋,對社區社會組織實施分類指導,發揮社區社會組織在源頭治理中的作用。通過強化業務培訓等措施,培養一批熱心社區事務、熟悉社會組織運作、具備專業服務能力的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和業務骨幹,並加大對社區社會組織的資金及政策扶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