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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泉 |
中評社香港11月1日電(評論員 李家泉)今年10月15日,陳水扁在給老“台獨”分子辜寬敏的祝壽會上,呼應他的關於“凍結現行憲法”,制定“第二共和憲法”,並強調實施時機是“現在進行式”。當此“北高兩市市長”選舉,已全面鋪開之時,竟拋出如此敏感話題,其用心可想而知。台灣島內外媒體,已紛紛就此發表了評論。
什麼是“第二共和”?就是把國民黨在大陸期間的“中華民國”,視為“第一共和”,其所制定的“憲法”為“第一共和憲法”;而把現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視為“第二共和”,現正推動的“憲改”視為“第二共和憲法”。其領土範圍不再包含中國大陸,而只“僅及于台澎金馬”。這就是“台獨”,不過是一種換了包裝的“台獨”。
其實,這並不是什麼新鮮貨色。早在2000年,李登輝在《亞洲的智略》一書中就提出過這一主張。也就是這一年,我在《澳門日報》(同年8月5日)發表的一篇文章中就曾指出,這不過是為他自己在1999年7月提出並受到各方強烈抨擊的“兩國論”招魂。李登輝說,現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再是以往的‘民國’,而是有嶄新內涵的‘新的共和’”。說白了,這個“嶄新內涵”,就是李登輝提出的“兩國論”,後來陳水扁提出的“一邊一國”論,亦即“台灣共和國”,如果繼續沿用“中華民國”稱號,那就是“法理台獨”。兩者本質相同,並無二致。
李登輝沒有做到的事,他陳水扁能夠做到嗎?他有膽量去闖中國大陸《反分裂國家法》那個“底線”或“紅線”嗎?香港《亞洲週刊》最近即曾著文,一針見血地指出說:“陳水扁到目前為止,對於涉及統獨的重大議題都是‘只張那張嘴’,敢說不敢做”。中國大陸不可能陪你逗嘴,但是說話從來都是算數的。假若陳水扁真的狗急跳牆,迫使中國大陸不得不啟動《反分裂國家法》,那他將是第一號“台獨”戰犯,難逃兩岸中國人民的共同制裁和懲罰。
陳水扁不能也不敢真的搞“台獨”,那又為什麼總是“躍躍欲試”的樣子呢?也是《亞洲週刊》同一篇文章所指出的:“陳水扁總是在遇到政治危機時,才丟出統獨、族群、制新憲等‘神主牌’來激化台獨意識;藉以鞏固自己的基本盤”,而等到“玩到美國無法忍受加以干涉時,再以近乎討饒的方式向美國尋求諒解”。多少年來,陳水扁不就是這樣,一而再、再而三地玩弄這個鬼把戲嗎?如今北高兩市“市長選舉”已經開鑼,民進党為陳水扁政權的貪腐形象搞得灰頭土臉,目前時間又非常緊迫,此時此刻拋出這個敏感話題,也許多少會有點助益。這應該是當前陳水扁和民進黨的基本想法。
主權問題關係到國家的核心利益,全體中國人民決不可能有任何動搖和讓步。台灣社會對陳水扁和民進黨普遍有這樣一個“共識”,即“施政無能,選舉有術”。儘管過去六年,陳水扁和民進黨的政績如此不彰,貪腐問題如此嚴重,然而在他們所掌握的政權機器的操弄下,不排除在選舉上仍能有某種得逞。不過,這裏應該著重指出的是,中國的主權問題,是超越任何政治黨派的,不管你是藍營或綠營,不管你是國民黨還是民進黨,也不管你在這次或未來台灣選戰中是勝還是敗,都決不允許挑戰中國人民在台灣問題上的主權。“台灣正名”也好,“法理台獨”也好,“第一共和”也好,“第二共和”也好,只要在主權問題上與中國人民為敵,就都必然會碰得頭破血流!
所謂“台獨”主張 者,不過是“跳樑小丑”、“蚍蜉撼樹”而已。但願一切操弄政治權謀和權術者三思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