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5日電/“過去的一年,中央和各級政府反腐肅貪‘動真格’,反腐敗工作成績斐然。”“抓大案不手軟,群眾拍手稱快;打擊腐敗和預防腐敗兩手都硬起來,我國反腐敗前景光明”……
新華社報道,連日來,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在審議、討論“兩高”報告時對我國2006年的反腐敗工作給予較高評價。他們認為,2006年的反腐敗工作體現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戰略方針,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方面取得積極成效。這些亮點將對2007年及以後的反腐倡廉工作產生深遠而重大的影響。
抓大案要案,得黨心民心
新聞回顧――中央紀委副書記、新聞發言人幹以勝透露,去年因涉嫌犯罪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黨員共3530名,其中七人為省部級高官。
2007年1月8日至9日,中央紀委召開第七次全體會議。會議公報稱,2007年,將繼續“嚴肅黨紀國法,保持查辦案件工作力度”,抓好大案要案的查處。
代表評述――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郭永運:2006年反腐敗鬥爭一個鮮明特點是,中央下決心處理了一批大案要案,一批腐敗墮落的貪官被繩之以法,人民群眾拍手稱快,党心民心得到了凝聚。從實際效果看,近年來我們始終以抓好大案要案為反腐敗鬥爭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符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人民群眾是滿意的,中央將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的決心和方針也得到了最廣泛的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
異地審判、強化審計、緝拿外逃:懲治腐敗網日臻縝密
新聞回顧――2006年12月20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有傑在湖北省荊州市中級法院接受法庭審判。王有傑和此前在山東濟南市中院審理的安徽王昭耀腐敗案是“一個審判模式”――異地審判制度。
2006年,國家審計署開始將所有離任的省部級官員都納入審計監督範圍。目前,審計部門已開始對現任的幾名省長、部長進行任中審計。
針對貪官外逃,2006年7月中美發表兩國進一步加強執法合作的聯合聲明,決定促進雙方在緝捕和遣返在逃犯罪嫌疑人方面的合作;截至2006年2月,我國已與40多個國家締結了50項司法協助協定、25項引渡條約、3項被判刑人移管條約等共78個相關法律條約。
代表評述――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何素斌: 2006年在延續反腐敗鬥爭成果和經驗的基礎上,懲治腐敗的網路正日臻完善和縝密。異地審判主要是排除權力干擾,排除社會人際關係網干擾,是反腐敗鬥爭形勢發展的要求。2006年高官腐敗案件異地審判正在向制度化方向靠近和發展。近年來從強化審計工作中發現、查處了一批腐敗分子,查處了一些大案要案,強化審計工作是我們從源頭治理腐敗的得力舉措。而加強國際合作緝拿外逃的貪官是建立懲治腐敗網路的又一重點,並對腐敗分子產生了極大的心理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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