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14日電/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4週年,台灣“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今天稱,馬英九認為此法“既無必要、也不可行”,“大陸當局應慎重考量台灣人民的感受,對該法做出適當處理。”
中央社報道,王郁琦上午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對中國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4週年,發表上述聲明。
至於希望大陸如何處理,王郁琦稱,“我們相信大陸當局有足夠智慧,知道怎麼做適當處理。”
他表示,針對2005年大陸當局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4年來馬英九立場始終如一,“堅定捍衛‘中華民國主權’,維護台灣尊嚴,認為反分裂國家法既無必要、也不可行。”
王郁琦說,所謂無必要,是指絕大多數台灣人民目前贊同維持台灣海峽現狀,並不支持台灣獨立;所謂“不可行”,則是指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必須藉由海峽兩岸善意互動來達成,是一個雙向、對等、和平的過程,不應該由大陸當局片面決定,更不應該透過非和平的方式來處理。
他表示,馬英九上任9個多月來,兩岸關係由緊張走向緩和,雙方在“九二共識”基礎上進行對話與合作,逐步增加互信,使台海出現和平共榮的曙光,並贏得國際社會的普遍肯定,可見反分裂國家法制定的時空環境已有重大改變。
王郁琦稱,“我們認為大陸當局應慎重考量台灣人民的感受,對該法做出適當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