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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僧人(資料圖) |
中評社北京3月19日電/胡錦濤總書記參加西藏代表團審議時指出,要繼續著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活動,堅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確保西藏社會大局穩定。
據西藏日報報道,這是總書記站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戰略高度,立足我區存在的特殊矛盾,就如何貫徹落實好中央對西藏推進長治久安的總要求和決策部署而提出的又一殷切期望和明確要求。我們一定要以維護社會穩定為硬任務和第一責任,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動仗,努力實現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目標,切實鞏固和發展好我區科學發展、和諧穩定、民族團結、民生改善的好局面。
維護社會穩定,是關係國家安全、祖國統一、邊疆穩定的重大政治原則問題,也是實現西藏跨越式發展和各族人民美好生活的根本保證,只有社會穩定,經濟才能順利發展,各族群眾才能安居樂業。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必須深刻領會胡錦濤總書記參加西藏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旗幟鮮明、針鋒相對,謀長久之策,行固本之舉,牢牢掌握反分裂鬥爭主動權,構建起維護穩定的長效機制,著力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上取得新進展。
著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就要夯實城鄉基層基礎。沒有基層的穩定,就沒有全區的穩定。當前,全區創先爭優強基礎惠民生活動開展得如火如荼。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幹部要繼續充分認識深入開展創先爭優強基礎惠民生活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全力把強基惠民活動組織好、安排好、實施好,努力完成建強基層黨組織、做好維護穩定工作、尋找開闢致富門路、進行感黨恩教育、為各族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五項任務”,構建城鄉發展穩定的長效機制,築牢反對分裂、維護穩定的社會根基。
著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就要堅持依法管理寺廟。寺廟管理是維護正常宗教秩序,進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載體和平台。要充分認識依法管理寺廟的重要性,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和國家管理宗教事務的法律法規,以法律為準繩,以政策為依據,以穩定和諧為目標,深入開展好“六個一”活動,加大“九有”工程實施力度,集中整頓治理流動僧尼、清理規範宗教活動,加強西藏佛學院建設,加強和規範活佛轉世管理,努力構建寺廟管理的長效機制,推進寺廟管理規範化法制化,最大限度地團結愛國僧尼,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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