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6日電/壹傳媒集團旗下兩份報章兩名前總編輯被控藐視法庭案,合共罰款五十五萬元。
涉案包括《蘋果日報》前總編輯張劍虹,以及已停刊的《爽報》前總編輯李彭基,早前都以書面方式承認藐視法庭罪。
兩人分別判罰九萬元及六萬元,而《蘋果日報》罰二十五萬元,《爽報》就罰十五萬元。
控罪指《蘋果日報》及《爽報》,前年大角咀夫婦被殺肢解案進入司法程序後,派記者探監訪問被控謀殺的死者幼子周凱亮,並刊登涉及其犯案動機的報道。
法官區慶祥指,接受辯方所講,事件對肢解案的審訊沒有直接影響,也接受辯方道歉,及在很早階段已承認錯誤,判刑已反映事件嚴重性。
來源:無線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