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日電/1日起,天津將對房地產市場實施區域性住房限購,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9月30日,天津市政府下發了《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10月1日起開始實施。
根據意見規定,在天津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市內六區和武清區範圍內再次購買住房,包括新建商品和二手住房。對在市內六區和武清區範圍內購買首套住房的非天津戶籍居民家庭,申請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40%。
意見還要求加強住房金融監管,嚴禁各類機構違法開展首付貸、過橋貸等金融杠杆配資業務;加強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許可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並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後10日內,要在銷售現場顯著位置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信息及每套房屋的銷售價格上限。
意見還規定,商品住房嚴格實行購房實名制,認購後不得擅自更改購房者姓名;對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捂盤惜售、哄抬房價、倒賣“房號”、誘騙消費者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嚴肅處理。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