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8日電/近日,天津機場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在對某入境台灣航班旅客攜帶物進行檢疫查驗時,截獲一盒烏魚子。由於該旅客不能提供任何審批證書,檢驗檢疫人員對該盒烏魚子作截留處理。
當天,檢驗檢疫人員通過檢疫犬對來自台灣的航班旅客攜帶物進行檢疫查驗,當檢疫犬嗅到某行李箱時,做出了示警反應。檢驗檢疫人員遂請該行李箱主人開箱作進一步查驗,在行李箱內發現了用真空包裝的烏魚子,並帶有禮盒,重約300克。
經詢問了解,這名旅客為台灣籍,這些烏魚子系他在台灣購買,計劃回大陸送給朋友。雖然該烏魚子包裝完好,但只為初級加工的水產品,存在外來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質傳入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國家質檢總局和農業部聯合發布的1712號公告的有關規定,檢驗檢疫人員對該盒烏魚子做截留並進一步進行無害化銷毀。
烏魚子是雌烏魚的卵所制的水產初級加工品,是台灣名產,含有豐富蛋白質及脂質,具有一定營養價值及藥用價值。
(來源:央廣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