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30日電/為進一步強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嚴明工作紀律,層層壓實責任,近日,西藏自治區紀委通報3起典型案例,分別是:
1.拉薩市扶貧辦綜合科原副主任科員王少明挪用扶貧資金問題。2014年至2015年,王少明在擔任林周縣強嘎鄉連布村黨支部第一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兩次挪用該村扶貧奶牛養殖開發項目資金共計31.69萬元,供個人使用及親屬進行營利活動,數月後歸還。2017年7月,王少明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按科員安排工作。
2.原山南地區乃東縣多頗章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多吉堅參套取培訓項目經費等問題。2012年至2014年,多吉堅參在擔任原乃東縣多頗章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偽造資料、虛開發票手段套取農牧民群眾種植養殖業培訓項目經費等資金12.24萬元,用於鄉政府開支。同時,多吉堅參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7年7月,多吉堅參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按副主任科員安排工作。
3.日喀則市薩迦縣賽鄉帕寧村“兩委”班子套取農村低保資金問題。2014年,薩迦縣賽鄉帕寧村“兩委”班子偽造資金兌現表,套取14戶低保戶2013年下半年低保資金2.27萬元,將其分給其他8戶農牧民群眾,其中包括村委會原主任旦增、原副主任巴多、婦女主任次珍、村委委員巴瓊。帕寧村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尼旦對此事負有直接領導責任,2017年6月,尼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