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溫哥華5月8日電/ 立陶宛和拉脫維亞兩國議會批准歐盟的新改革條約。這一條約將延長歐盟主席的任期,賦予外交政策負責人更大權力,幷使决策過程更合理化。
據VOA News報道,條約必須得到歐盟所有27個成員國批准才能生效。今天(星期四)在維爾紐斯舉行的表决中,立陶宛議會141名議員中的絕大多數人支持這一條約。在里加,拉脫維亞議會100名議員中的70人贊同這個條約。這個條約是歐盟憲章草案的縮减文本,而法國和荷蘭兩國議會在2005年否决了歐盟憲章草案。
德國和丹麥的議員上月底批准了這個條約。今天的表决結束後,批准這一條約的歐盟成員國達到了13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