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會同三文魚分會成員單位——青海民澤龍羊峽生態水殖有限公司、上海荷裕冷凍食品有限公司等13家單位共同起草的《生食三文魚》標准正式發布:三文魚是鮭科魚類統稱,包括大西洋鮭、虹鱒、銀鮭等。這意味著,虹鱒將“正式”被歸為三文魚類別。
三文魚和虹鱒之爭,要從5月份一則“我國青藏高原在很早以前就開始養殖三文魚,目前已經占據了國內三文魚三分之一的市場”的新聞開始,進而引發公衆對於“淡水虹鱒是否屬於三文魚”的質疑。一個橫空出世的“團體標准”,能否中止公衆對於三文魚和虹鱒的疑惑,從網友的汹湧批評來看,似乎適得其反,很多人甚至發出“再也不在國內吃三文魚”的偏激之語。
三文魚和虹鱒在產地、品相和價格上都相去甚遠。其實,虹鱒就是虹鱒,說它是“假冒三文魚”也不甚公平,有人愛吃三文魚,也會有人愛吃虹鱒,在菜單上清晰注明“三文魚”或者“虹鱒”,讓消費者清晰知曉自己吃的究竟為何物,做出選擇即可。
拋開三文魚和虹鱒物種之爭不談,所謂的“團體標准”是個什麼標准?再者,起草這個標准的會員單位均為利益相關方,它們遵循的原則和標准是什麼?誰又對這個“團體標准”進行必要的規範和監督?人們期待,一些所謂的“標准”,不要成為質量低劣的代名詞,更不要淪為危害健康安全的幫凶。(來源:新華日報 作者:陳立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