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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孔廉:過去大陸給予台商稅務優惠的部份也應納入扣抵。(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台北6月23日電(記者 李仲維)“兩岸避免雙重課稅”是第四次陳江會談的議題之一,台灣海基會日前舉辦“兩岸互免租稅問題”座談會,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認為,基於促進兩岸投資合作與經貿正常化的發展,兩岸租稅涉及直接與間接因素都希望能扣抵,過去大陸給予台商稅務優惠的部份也應納入扣抵。
高孔廉指出,避免雙重課稅是第四次陳江會談的協商議題之一,不論是台商在大陸投資或是陸資來台,在兩岸現行的規範下,兩岸的企業都面臨雙重課稅的情形,兩岸協商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可以消除雙方現行法令不合理的障礙,吸引台商資金回台與上市,並有利於兩岸的相互投資,促進經貿關係的正常化。
高孔廉表示,台商投資大陸有直接與間接投資的方式,加上大陸給予租稅的優惠措施,讓兩岸租稅的範圍更形複雜,基於促進兩岸投資合作與經貿正常化的發展,兩岸租稅涉及直接與間接因素都希望能扣抵,過去大陸給予台商稅務優惠的部份也要納入扣抵的考量,以能建構合理且公平的租稅競爭力,增加台商競爭力。
高孔廉指出,兩岸避免雙重課稅或是互免租稅協議,按國際上的租稅協定相關安排,將會涉及稅務行政的合作,也就是稅務資料的交換,然而稅務資料涉及兩岸企業內部的經營資訊,究竟租稅行政相關資料要不要交換?要交換到何程度?對台商投資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值得進一步探討。
高孔廉還表示,兩岸海空運免稅還涉及到營業稅的問題,目前各國租稅協議是否也是免除營業稅?如果是,未來兩岸租稅協議應該要納入。
漢邦會計師事務所史芳銘表示,兩岸簽署租稅協議有其優缺點,優點是在大陸子公司的企業稅負可以在台灣母公司抵扣,避免重複課稅;大陸子公司分配股息時,可適用較低的扣繳率(從香港的租稅安排來看,只要繳5%,無租稅協議稅率為10%);可有效避免兩岸關聯企業間的交易出現重複課稅的情況;對部分台籍人士在大陸個人所得稅負擔可適度降低。缺點是雙方主管機關將交換稅務信息,特別是防止逃漏稅的信息,對企業及個人可能存在的逃漏稅風險將會提高。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杜啟堯建議,兩岸不要先簽署全面性的租稅協議,從策略方面考慮,可以建議大陸在其“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項下給予台商租稅上的優惠,台灣也可以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項下給予陸資來台的租稅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