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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立會縱火爆炸案 5被告獲保釋2人供出案情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12-24 00:50:14


第四被告周樂軒。(中評社 莊恭誠攝)
  中評社香港12月24日電(記者 莊恭誠)發生於本月9日的香港立法會縱火爆炸案,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涉案被捕的6人中,除了22歲的樹仁大學歷史系三年級學生吳桂龍未有被控,並於早前獲准保釋候查之外,其餘5人被控串謀縱火罪,昨晨由警車押送至法庭。他們暫時毋須答辯,並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3日再提訊。

  案發時各被告疑有分工

  本案第一被告是18歲的香港專業教育學院一年級學生陳祖澤,控方形容有關他的證供強烈,包括:其個人八達通在港鐵金鐘站買咖啡的記錄;閉路電視拍攝到其在未戴口罩的情況下(案發現場的疑犯戴有口罩),由港鐵金鐘站步行至立法會;案發現場的閉路電視所拍攝到的疑犯亦與其著裝相吻合。控方還指出,閉路電視畫面顯示,第一被告正是將易燃物拋入垃圾桶、從而導致起火及爆炸的人。

  然而第一被告的代表律師反駁指,案發現場的閉路電視只是拍攝到戴口罩的疑犯,未能確認疑犯就是第一被告,而每個人都可以乘搭港鐵及步行至立法會,且市民有在立法會外集會及表達意見的憲法權利,因此會就第一被告在案中的角色進行爭辯。

  第二被告是19歲的無業人士葉卓賢,他在警誡下承認在案中負責把風,又於本月21日協助警方在屬案發現場的立法會大樓一帶重組案情。

  第三被告是24歲的繪圖師林國倫,他亦在警誡下承認,自己受同案第五被告指使,購買相信是引起火勢的消毒火酒及報紙,不過否認自己知道所買的物品是用作縱火。

  第四被告是培正專業書院的一年級學生周樂軒,法庭昨日未有透露他在案中的角色。

  第五被告是22歲的樹仁大學歷史系四年級學生兼該校學生會後任會長楊逸朗,控方指其在指使第三被告購買涉案的消毒火酒和報紙後,和第三被告在立法會大樓外的公廁會合並交收有關物品。

  激進“本土派”到庭旁聽

  裁判官昨日在庭上批准5名被告各以港幣一萬元至五萬元保釋,同時要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進入立法會大樓範圍。保釋期間,控方會進一步搜證,包括分析指紋、檢驗被告案發時所穿衣服上的易燃物品、調查閉路電視片段和各被告的電話紀錄等。

  而在昨日審訊期間,警方在法院外架起鐵馬以劃設傳媒採訪區,同時派有十幾名警員在場維持秩序。大批記者在各被告離開法庭時進行追訪,一度衝出馬路,要由警員勸回行人路。

  激進“本土派”組織“熱血公民”創辦人黃洋達、前“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亦有到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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